■ 杨波 李强
5月12日,攀枝花市出台《攀枝花市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从加大财税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居民住房消费;搭建服务平台,积极推行征收补偿货币化安置;制定鼓励政策,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业投资环境三方面着手,全面促进该市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措施》从11个方面全面提高了公积金的使用率,其中包括放宽享受首套房政策范围,职工为改善住房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债务的,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将执行20%的标准。在提高公积金贷款方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贷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余额的20倍调整为30倍。同时,职工以商业贷款购房的,如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提高个人购房补贴标准方面,《措施》明确,在攀新购普通商品房(140平方及以下,含二手房)的外地户籍购房者、本地农村居民购房者、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补贴政策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3类人群,购房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提高到5%,其他人群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提高到2%。此外,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居民在市内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提供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不超过(含)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和贷款发放时间在今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由财政按金融机构实际发放贷款金额的6%,对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同时,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契税适用税率由4%下浮到3%。
在政策引导上,《措施》明确,通过合适的货币补偿及奖励、税费减免、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优惠措施,引导居民主动选择货币化安置。积极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力争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70%以上。目前,攀枝花城区范围内已纳入旧改(棚改)计划但未实质性启动的项目,应由属地政府作为征收补偿主体,调整为货币化安置。同时,攀枝花还将由政府搭建服务平台组织房源供应,鼓励居民通过服务平台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房。
在优化房地产投资环境方面,攀枝花将按照下限预征企业所得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按照10%的下限进行预缴,同时将实行分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整房地产用地结构、加大房地产信贷投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措施,全面改善房地产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