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02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用竞合取代互掐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蒋坛军 资深管理顾问

  

  1月25日,财经作家吴晓波发表了《去日本买只马桶盖》,该文也提及日本制造电饭煲之好,而中国制造(例如美的)电饭煲逊色。

  岂料,借着吴晓波之文,名为“竞品先生”的人发布了如下微博:“中国最大的电饭煲厂家美的,好的电饭煲内胆至今生产不出来,都依靠日本进口。朋友圈传的是美的老板何享健及美的总经理们用的电饭煲都是去日本买,不用自己的品牌…… 求证。”

  1月27日,吴晓波又发布《我为美的说句话》一文试图灭火,说明了美的电饭煲具备他之前未曾了解的诸多优点与实力;并严厉批评了“竞品先生”——“无论如何,这样的扭曲性文案和暗黑传播方式,实在让人不齿。” 从该文中不难看到吴晓波的悔意,但愿该文能产生灭火之效。

  然而,“竞品先生”逮住机会就把对手踹一脚的做法,于我心有戚戚焉。而且,逮住机会就把对手踹一脚,经常会引起反击(美的电饭煲会否如此,尚不得而知),继而相互攻击就开始了。而竞争对手之间的互相攻击,早已数不胜数。例如:2010年伊利与蒙牛的“网络水军”对掐、奇虎360与腾讯的“3Q大战”、三一重工与中联重科多年互斗,等等。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已规定,“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从数不胜数的诘难对手、对手互掐案例中可见,很多企业并不把神圣法律当回事。但不把法律当回事,就难免会在法律面前吃苦头,越来越多的判例已证实了这一点。例如:对持续了四年的“3Q大战”,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奇虎360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腾讯500万元。

  从更深层次观之,数不胜数的诘难对手、对手互掐案,足见诸多企业尚停留在传统竞争的认知层次上,总狭隘地认为:企业之间的竞争,是一个零和博弈,所以必须要“抢别人的路去走,搞得别人没路走”。竞争当然永远不可避免,但除了竞争之外,还有“竞合”(合作竞争理论,见布兰登博格、奈勒波夫合著《竞合战略》一书)。

  基于竞争对手之间的优势互补、规模效应、成本下降等因素,“竞合”有效克服了过分强调竞争之弊(例如两败俱伤、没有底线的价格大战等)。——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为竞争对手,但任何单一通讯公司去铺设宜万铁路沿线的通讯基础设施,事前成本核算显示,均会亏损。幸好他们采用了“竞合战略”,然后产生了较好的收益:从宜万铁路开始至今3年,通过共建共享,中国移动湖北公司节省近18亿元;中国联通湖北公司节省8亿元左右;中国电信湖北公司节省近8亿元;三者相加约34亿元。究三家在该项目上均可扭亏为盈的原因,简单地说,就是“原来需要3座铁塔架设各自天线,现在只要1座铁塔;原来要3个机房,现在只要1个机房”。

  竞合,不是一个看起来很美的空头理念。诸多案例已证明:企业竞争可以是非零和博弈(己方所得并不与对手所失会相等)。故而,采用竞合取代“逮住机会就把对手踹一脚”,既可远离法律惩罚之苦,也能降低竞争所需的资源消耗,更可借合作共同把蛋糕做大(而不是大家都只盯着一块固定大小的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