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13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中国资本市场迎重要突破 股票期权打响2015“第一枪”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证监会1月10日宣布,批准上交所从2月9日起试点股票期权,这是继沪港通后,中国资本市场迎来的重要突破。随着上交所股票期权产品的推出,中国资本市场将进入期权时代。

  ■ 刘锟  

  2015年,注定成为资本市场“期权元年”。

  1月10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试点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股票期权交易试点,试点范围为上证50ETF期权,其正式上市时间为2015年2月9日。业内人士表示,这是继多项改革创新后,资本市场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同时,也开启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期权元年”。  

  上交所ETF市值近300亿美元  

  上海交通大学证券金融研究所所长杨朝军认为,当前我国股票市场市值规模已接近40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二,但产品结构单一的问题仍比较突出。股票期权在丰富投资者风险管理手段、完善市场功能、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和培育多元化投资者等方面意义重大。

  目前,我国已具备推出股票ETF期权的现货市场基础。另一方面,市场对股票ETF期权产品呼声很高。一份针对七万名投资者的调查问卷显示,约七成个人投资者、100%的机构投资者期待股票ETF期权的推出。中信证券股权衍生品业务负责人薛继锐表示,目前场外股权衍生品交易的合约规模估计超过2000亿元,这些产品主要通过场外期权实现,这些场外期权迫切需要场内期权进行套保、对冲、构造结构化产品等进行风险管理。

  期货子公司可从事做市业务  

  《指引》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同样受到了业内的高度关注。邓舸说,《指引》共收到来自行业协会、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26条;相关意见主要集中在建议明确允许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参与期权做市业务,和建议交易所在配套自律规则或指引文件中,对《指引》中提及的中间介绍业务协议等事项进行细化两部分。

  经证监会批准,期货子公司可以从事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交易所在配套自律规则或指引文件中提及的中间介绍业务协议等事项进行细化和予以明确。此外,对部分涉及《指引》文字表述的意见,《指引》已进行相应修订;另有部分意见涉及对《指引》内容的理解以及对行业期权业务发展的建议,后续证监会将结合行业培训和发展规划,加强培训和研究。

  根据《指引》规定,期货子公司从事股票期权做市业务的,需满足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二是子公司具有完备的做市业务实施方案、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及开展做市商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三是子公司做市业务系统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且运行状况良好,并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测试;四是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金融管制过严抑制行业创新 

  专家认为,股票期权的落地,不仅要搭脉全球衍生品发展方向,更要符合A股市场特有环境,成为国内投资者风险管理的一大利器。股票期权具备期货等其他产品无法实现的市场化风险转移功能,在丰富资本市场风险管理工具的同时,将完善资本市场的产品结构,全面促进参与机构的业务转型。

  有市场观点认为,在强调ETF期权避险功能时,也应高度重视价格发现功能。如果流动性不好,价格发现的功能就大打折扣。只有机构投资者充分参与,才能提高流动性,实现更好的价格发现功能,进而更大影响标的物的交易量。

  国研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则认为,目前的制度设计偏严,保证金偏高,流动性会受到影响,在试点一定时间以后,应对制度进行重新梳理。但他同时表示,对推出新产品要有清醒的认识,金融市场不可能没有风险,投资者在管制中不可能成长,过去很长时间里国内投资者是在游泳池里竞争,而不是在大海里竞争。“金融管制过严,抑制金融机构和产品创新,中国的金融市场是发展不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