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9月28日9:15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银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内的外圆磨床、数显曲轴磨床、液压滚丝机、铣床等16项机器设备,拍卖保留价:136.853万元,竞买保证金:13.68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存放地(重庆市银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内,地址:歌乐山镇天池村韭菜湾)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9月25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9月26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经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工商管理分局查询,被执行人重庆银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抵押权人富登小额贷款(重庆)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于2011年11月25日共同向沙区工商局申请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抵押担保种类为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金额为80万元。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物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使用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数量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存放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6、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