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24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29-33号(国际村3-6)“国信大楼”第10、11、14层写字间和负一层车库司法拍卖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受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7月21日11: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先整体后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29-33号(国际村3-6号)“国信大楼”。

  1、负一层车库。建面约为342.14平方米。拍卖保留价:100.93万元,竞买保证金:10.12万元。

  2、第十层写字间。建面约为339.25平方米。拍卖保留价:223.57万元,竞买保证金:22.36万元。

  3、第十一层写字间。建面约为339.25平方米。拍卖保留价:223.57万元,竞买保证金:22.36万元。

  4、第十四层写字间。建面约为339.25平方米。拍卖保留价:223.57万元,竞买保证金:22.36万元。

  标的物建面共约1359.89平方米,均为住宅、出让地,房权证总证号为101字第049996号。以上资料均来源于评估报告。整体拍卖保留价:771.64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77.2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7月17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7月18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2现有租赁,租赁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若承租人如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对应标的物拍卖时享有优先购买权。

  2、据现场查看标的物1现使用中。标的物3、4现空置。拍卖成交后的,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物未办理房地产分户,能否办理分户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4、标的物欠缴土地出让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9.56元的标准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5、标的物办证、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的部分。

  6、标的物移交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8、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9、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