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15日 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乐清市建立基层商会
党的指导员制度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钟华

  

  为搭建镇(街道)商会,工业园区、社区、市场和村商会以及各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等基层商会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桥梁,促进各基层商会正确把握党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推动商会组织科学、健康、规范、高效建设,推进乐清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日前,中共浙江省乐清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研究同意,发出了《乐清市基层商会党的指导员制度》文件。

  文件对选派对象要求是:各镇、街道商会和各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党的指导员要具有坚定的党的政治路线理念,思想上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具有敏锐的政治洞察力,能正确把握商会党的政治方向;要具有较强的服务商会会员企业、企业家的服务意识,较强的沟通、协调、合作共事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要具有一定的统战政策、市场经济、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商会组织建设方向的知识;要具备两年以上的党龄、党政机关中层正职及以上的干部担任。

  文件还要求各镇、街道商会党的指导员由当地的党(工)委统战委员担任;该镇(街道)辖区内的工业园区、社区、市场和村等商会组织党的指导员可由统战委员兼任,也可由其他党员干部担任;各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党的指导员可由现主管部门研究选派;乐清异地商会党的指导员由市委统战部和市工商联研究确定;党政机关和镇(街道)选派的党的指导员由于工作岗位变动,其接任者自然替任该地商会组织党的指导员。各基层商会党的指导员选派名单报市工商联(总商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