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披露: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转让产权有关的内容: 1、涉及拟向管理层转让(有□ 无■) 2、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是否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必选项):是■ 否□) 3、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等情形 (有□ 无■) 4、转让产权存在担保、抵押、质押、保证等情形(有□ 无■) 5、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有■ 无□) 6、标的企业重大对外投资(有■ 无□) 7、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有□ 无■) 8、审计报告中企业改制涉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有□ 无■) 9、评估报告中评估减值情况的专项分析(有□ 无■) 10、评估基准日后的重大资产调整情况(对产权标的企业营业收入、净资 产价值有重大影响的)(有□ 无■) 11、正在进行的重大诉讼、仲裁和其他行政程序(有□ 无■) 12、已签署和正在签署的对产权标的价值有重大影响或与标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合同或协议(有□ 无■) 13、已进行和正在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有□ 无■) 14、标的企业重大对外担保(有□ 无■)。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价格1524.65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
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50万元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后,东凯能公司继续履行与现有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薪酬待遇不变。为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确保职工的利益不受损害,按照涪陵区政府及国资委要求,受让方须在8年内不得处置固定资产或抵押贷款。
五、挂牌公告期
自2014-05-29至2014-06-26。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