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19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葛兰素史克案终结 黑金链条浮现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本报 张继 报道

  

  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于14日发布消息称,经过十个多月的侦办,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SKCI)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等案已侦查终结,于日前正式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根据14日公安系统公开的信息,这一从2013年夏天开始轰动全国的跨国公司行贿案,正式被定性为“公司犯罪”,其行贿的黑金链条也终于浮出水面。

  

  升级为“公司行为”

  

  GSKCI高管指认,该公司从2009年开始,调整销售策略,涉嫌用金钱贿赂开道,提高销量。另外,该公司为应对工商部门调查,成立专门危机公关小组,采取涉嫌商业贿赂的方式拉拢工商人员,意图逃避处罚或减轻处罚。

  GSK方面曾表示,该公司的部分员工可能违反了中国法律,目前公司正在配合调查。14日,GSK在回应媒体时称,“今天我们与公安部进行了会面,其间他们向我们通报了调查的进展,我们非常严肃地对待这些指控。这让我们非常担心,它们违背了葛兰素史克的价值观。公司将继续就此案全力配合政府相关部门。”

  据新华社的报道,侦查机关现已查明,2009年1月犯罪嫌疑人马克锐就任犯罪嫌疑单位GSK处方药事业部总经理后,为了完成GSK总部下达的高额销售增长指标,在犯罪嫌疑人张国维等人支持下,全面倡导“以销售产品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强调“没有费用,就没有销量”的销售手段,先后组建和扩充了多个销售部门,将贿赂成本预先摊入药品成本,并组织各部门在虚高药价条件下,通过大肆贿赂医院、医生、医疗机构、医药相关协会组织等医药销售相关部门及其所属人员推销药品,牟取非法所得数十亿元。

  而此前曾被GSK方面辩解为“个人行为”的疑似贿赂行为,也在14日的公安公开信息中被确认升级为“公司行为”。

  据侦查机关介绍,GSKCI在中国销售的药品大多冠以海外原研药名义,在药品进口前通过转移定价的方式,增高药品报关价格,在将巨额利润预提在境外的基础上,设定高额销售成本用于支撑贿赂资金。以贺普丁为例,2012年,贺普丁真实成本为15.7元,转移定价后到中国GSK工厂的口岸价是73元,GSK出厂价(不含税)为142元,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最高零售价为207元。

  GSKCI药品的价格远高于在其他国家的价格,最高的达到其他国家的7倍。同一药品中国内地出厂价是韩国七倍,2012年5月GSK《专利药品(含专利过期药品)境外市场价格填报表》中,反映出贺普丁在中国的出厂价是142元人民币,而在韩国只有18元,在加拿大不到26元,在英国不到30元,在德国、日本及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其出厂价也远远低于中国内地。GSK的另一种药品贺维力也呈现同样的情况:相较于日本的103.5元和中国香港的59.92元,它在中国内地的出厂价高达182元。

  通过贿赂销售,GSKCI的主营业务收入实现了逐年攀升,从2009年的39亿余元,增长至2012年的69亿余元。在此期间,马克锐等犯罪嫌疑人组织其财务部门,采取在GSKCI内部虚假交易的手段,将在中国境内的绝大部分违法所得作为采购成本转移到境外预设的公司结算。GSKCI法务总监赵虹燕承认,公司进行商业贿赂是需要成本的,其巨额贿赂成本及违法所得,实际上都通过虚高的药价转嫁给中国的病患人员和国家财政承担。

  如今侦查表明,为了挖掘销售潜力,刺激增加销售额,GSKCI采取多种方式鼓动销售员工“轻合规,重销售”,不但向员工提供高额销售费用,还制定了奖惩制度(即设定了上不封顶的超额销售奖金以及“精英俱乐部”政策,俱乐部成员每年涨两次工资,可以得到更多奖金和出国旅游的机会)完成销售指标获得高额奖金,完不成者则面临着被解雇或无法升迁的命运。张国维称,如果员工不那么做,就没有办法完成指标,从而拿不到奖金,有时甚至有可能导致其失去工作。

  媒体此前也曾报道称,为冲击高业绩,通过诱人的激励机制,GSKCI鼓励医药代表“想办法”完成任务——按照公司的制度,完成指标有奖金,如果能超额完成,会有超额奖金,而且不封顶。如果一名代表完成销售指标,全年的奖金高达七八万元,最高的甚至能一次拿到40万元,在整个行业的增长只有18%~20%的时候,GSK在中国的增长冲到了25%。

  根据GSK此前公布的信息,过去几年中,其中国市场销售额从2008年的23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70多亿元。事实上,25%的增长速度远超其欧美主要市场接近10%的增速,也在很大程度上高于中国市场其他跨国制药公司。

  在畸形的考核目标和制度导向下,GSKCI下属销售员工采用各种方法进行贿赂活动。马克锐等公司高管人员组织各部门,在各种公开场合和行政执法部门检查中,极力回避和掩护贿赂销售行为,努力维护行贿费用的资金输出渠道。但是其行贿的黑金链条终究还是浮出了水面。

  

  黑金链条浮现

  

  GSK三大业务领域为处方药、疫苗和消费保健品,与中国公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从缓解感冒症状的“新康泰克”,到镇痛的“芬必得”,再到慢性乙肝治疗药物“贺普丁”,以及大量的疫苗类产品,GSK在中国的产品在其所属领域几乎都是市场占有率第一的产品。

  GSK目前是在华规模最大跨国制药公司之一,投资总额超过5亿美元,在中国拥有5000多名本土员工,1个全球全功能的研发中心及6家生产基地。葛兰素史克曾预测到2015年中国市场将达到1000亿美元规模。

  中国市场为其带来的巨额收益,刺激GSK对中国市场的开拓越发积极,黑金链条也慢慢成熟,终于环环相扣。

  侦查机关查明,在处方药和疫苗销售过程中,GSKCI下属各药品生产企业、与经营相关的各部门全面参与,建立自营药品销售、外包药品销售、“冷链”(疫苗)销售、大客户团队销售、危机公关五条“贿赂链”,形成了医药代表贿赂医生、地区经理贿赂大客户、大区经理贿赂VIP客户、市场部贿赂专家、大客户部贿赂机构的贿赂网,贿赂销售行为涉及全国各地。

  据GSKCI多元化产品部负责人兰省科供述,为了扩大贿赂销售规模,公司推出了“第三方管理模式”,也就是包销。例如销售复达欣时,向第三方公司支付推广服务费,第三方公司再把费用给医生,这种“变相行贿”的合作不仅可以规避风险,还能增加给医生钱的幅度。

  侦办结果显示:其中,外包药品销售贿赂链中,GSKCI为规避贿赂销售法律风险,以支付推广服务费形式将药品外包给江苏泰陵医药等7家公司代销,并全盘复制其贿赂销售模式通过其对医生行贿;疫苗销售贿赂链中,为在销售终端打压竞争对手,实施‘冷链’计划,出资1300余万元采购小汽车、电视机、电动车、摄影摄像器材等非医疗设备,根据疫苗销量,向疾控中心和疫苗接种点客户行贿。

  此中非法销售典型就是“贺普丁”。

  侦查机关查明,为抢占市场份额,GSKCI通过贿赂设置排他性障碍,提高药品市场销量。2010年,因肝炎药“贺普丁”专利药资格到期、大量国内仿制药即将大量上市,GSKCI先后实施所谓“长城计划”、“龙腾计划”,行贿数千万元,并明确要求不得采用国产同类药品。实施“长城计划”后,不少医院不再采购贺普丁国内同类药品。

  据湖南某市级医院的肝病中心副主任李某供述,从2012年3月起,GSKCI为了刺激贺普丁的销量,每开出一盒给他20元,每增加一名病例入组(给一名新病人开贺普丁)给他100元。他每月可以开出150-200盒,增加5-8名病例。而GSKCI医药代表在每次按月送钱的同时,还会递上一张“讲课单”让他签字,言明这是“讲课费”。一年分12次支付讲课费。实际上,李某总共只讲了两三次课,其他大部分都是虚构的。讲课单是医药代表按照公司发的模板打印出来的。这些钱要以讲课费的名义在公司报销。

  有的医生回避赤裸裸的金钱交易,GSKCI医药代表便邀请医生参加学术会议,会议的费用由公司支付,礼品由公司提供,会后的旅游也由公司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