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就云南事达拍卖有限公司20%股权公开转让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云南事达拍卖有限公司20%股权。
二、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此次转让标的为昆明市盘龙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云南事达拍卖有限公司20%股权。云南事达拍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晋波出资40万元,持股比例40%;昆明市盘龙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0万元,持股比例20%;胡纯云出资10万元,持股比例10%;蒋允纯出资10万元,持股比例10%;张剑出资10万元,持股比例10%;陈俊辉出资10万元,持股比例10%。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财产权利(不含文物)。
经审计、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4月30日,标的企业总资产账面值为126.96万元,评估价值为126.97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88.5万元,评估价值为88.5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38.46万元,评估价值为38.47万元。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云南事达拍卖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通过,并经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同意。
四、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备案情况:
经审计、评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核准(备案),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4月30日,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7.69万元。
五、挂牌转让价格:20万元。
六、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时企业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受让内部决策文件原件及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如有委托代理,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认可标的企业股权评估报告及《产权交易合同》的全部条款。
4、自《成交确认书》(协议转让除外)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5、于报名截止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汇达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监管账户(户名: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昆明北辰支行,账号:531078214018170063278)。
七、其他说明:
1、标的无权利瑕疵,无涉讼(仲裁)情况。
2、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标的企业部分原股东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在场内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5、标的成交后,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变更登记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经挂牌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时,以挂牌价格对该意向受让方实施协议转让,并在公告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征集到两个(含)以上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7、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按时支付交易价款的。
8、股权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详情资料备查。
9、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公告委托方解释为准。
八、公告日期:2014年4月29日至2014年5月27日
九、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5月27日17:00时止。
报名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208号中国·昆明泛亚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李小姐 刘先生
联系电话:0871—64127108
0871—6581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