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13日 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打通民企利益诉求渠道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陈晓波 马蕊

  

  随着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民营企业利益诉求日益凸显,强化法律服务工作成为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抓手。

  

  破解难题

  

  云南省工商联副主席、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夏云东介绍,努力探索一条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新途径,拓展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不但可以维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同时也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新一届省工商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工作,多次召开主席办公会议研究法律维权工作,切实帮助民营企业防范风险、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去年年初,云南省工商联把调整组建云南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主席办公会多次听取维权工作情况汇报,确立了“切实借助社会力量,搭建司法服务平台,沟通协调各方,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维权工作”的思路,在此基础上,邀请了省级15家单位组成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并在省工商联设立了法律维权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充分依托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开展工作,同时兼有法律服务中心和商会调解中心等职能,从而大大拓展了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云南省工商联法律维权处处长、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云告诉记者:“原来大家对工商联法律维权工作的认知度、认可度不高,民营企业的利益诉求渠道不够通畅,工商联协调落实民营企业维权案件相当困难。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的成立,切实有效解决了这一难题。”他介绍,去年以来,省工商联多次组织深入民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服务需求信息,切实帮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受到企业家的肯定和欢迎。通过大量的调研,省工商联领导认识到,工商联必须借助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才能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张云说,现在通过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的平台,省工商联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比如通过与法院系统的诉调对接,工商联及其商会调解组织可以直接参与法院系统诉前、诉中的调解工作,而且调解经过司法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化解纠纷

  

  夏云东认为,当前民营企业家族式、家长式管理色彩浓厚,在日常事务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缺少依法对投资、经营进行管理的意识和习惯,企业投资、融资、销售经营等行为都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云南省工商联和相关部门将以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成立为契机,积极致力于民营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助企活动,及时解决企业最关注的法律问题。同时,通过法律培训、咨询、指导,广泛建立起民营企业风险防范与危机处理机制,拓展和通畅企业利益诉求通道。

  云南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成立后,于去年10月30日举办了一场以“劳资关系和合同法”为主题的法律培训,受到了民营企业的广泛欢迎和好评,200余名来自各个行业的企业主坐满了整个会场。云南恒安投资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说:“这种结合企业实际,以案例切入、与会者互动的培训通俗、易懂、实用,正是我们众多民企迫切需要的。希望今后能多组织一些,让我们在提高法制意识中不断规避风险、增加维权能力。”

  张云介绍,自云南省工商联法律维权处和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成立以来,企业诉求猛增,来咨询或反映情况的企业数量急剧上升,短短半年来就受理26件维权案件。在处理这些受理的案例中,云南省工商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充分尊重司法部门的意见,坚持反映诉求要到位、沟通协调不越位的原则,强化与相关涉诉单位、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切实依法帮助一批企业解决了现实的难题。对于争议复杂的案件,省工商联会同律师服务团律师开展案情分析会诊会,借助外脑提升法律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在办理企业维权的案件中,张云感受到,很多案件如果企业能在早期进行控制,工商联尤其是基层工商联能及早介入,矛盾和纠纷便会得到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