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4月10日15:45开始对以下标的物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镇金山购物广场3套住宅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分零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1、13F-13A,建面约125.62㎡,拍卖保留价31.178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2、16F-16A,建面约125.62㎡,拍卖保留价31.3905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3、12F-12B,建面约126.52㎡,拍卖保留价31.297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标的物均为清水房,属在建工程,商住、出让地,按现状拍卖,《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租)许可证》号为:重房(酉)预字第(26)号 , 以上标的物详情均来源于评估报告。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4月8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4月9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分割,其分割土地面积以分户办理《重庆市房地产权证》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办证、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