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大足区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4月17日14:00开始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重庆景华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双桥双路镇中小企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装饰装修等。据评估报告显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8112㎡,规划建面20472㎡,超规划建面8931.32㎡。有《房地产证权》(109房地证2010字第00927号),工业、出让地。整体拍卖保留价5067.729万元,竞买保证金51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大足支所)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4月 15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4月16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有抵押,无租赁。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交付。
3、本次拍卖是对标的物整体拍卖,建筑面积为评估报告中的实测面积,即规划建筑面积和超规划建筑面积,对于超出规划部分,办理产权时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执行法院对此不承担责任。
4、标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大足支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