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16日 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全国工商联商会副秘书长王延平:
推进诚信标准建设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罗雯

  

  据中华门窗网消息,2014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也是修订过后的《新消法》正式实施的日子。木门行业面临怎样的诚信问题,新消法对木门行业有何影响,过去一年里行业一些质检曝光案件对企业有怎样的警示作用?诚信标准建设是否有其存在意义?怀着这些问题,记者特别采访了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副秘书长王延平。

  记者:诚信,一直都是门窗行业内外人士共同呼吁的话题,而3.15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您认为“新消法”的实施将对木门行业起到怎样的促进作用?

  王延平:新消法对木门行业最大意义在于为行业规范发展打下了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各项新规的颁布,无疑增加了木门厂商和经销商的压力,对此,消费者们纷纷表示赞成,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使得消费者在购买木门和消费维权方面拥有了更大的权益和主动权。

  记者:您认为,在现阶段的木门行业中,诚信缺失最为严重的是哪一环节?是产品还是售后,抑或是计价方面等。

  王延平:现阶段的木门行业,诚信缺失的主要环节在于产品生产环节,混淆概念,以次充好的现象还是有;另外就是销售环节,服务不兑现,售后不到位以及一些合同中存在一些“霸王条款”都是消费者反映比较多的。

  记者:关于诚信,目前的木门行业中尚未有效的强制性规范或标准,大多依靠于企业和商家的责任意识,在您看来,是否有必要推进诚信标准建设?

  王延平:我觉得是有必要的。一个统一而规范的行业诚信标准能起到很好的示范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新一轮形势下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基础性工程。它能帮助我们一些优秀的木门生产企业树立良好信誉形象,也能成为未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稳定融资来源,降低筹资成本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