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23日 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香港总商会重申 反标准工时立法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汪雯

  

  据香港商报报道,香港总商会重申反对立法规管工时,指以立法去解决本港劳工工时过长的情况是不智,更会削弱劳动市场灵活性,动摇香港竞争力,窒碍经济发展。至于月底公布的财政预算案,该会促请政府调低利得税率及设双重税制,减低中小企税务负担。

  

  袁莎妮:加剧企业聘请难度

  

  该会总裁袁莎妮日前联同劳工顾问委员会香港总商会代表于健安及来自不同工种企业会员代表,出席标准工时委员会咨询会,表达反对立法规管标准工时的意见后对传媒表示,应否实施标准工时议题已困扰商界多时,希望各界以理性去考虑,不应将问题政治化。她说,自最低工资实施后,基层劳工的利益已得到保障。目前本港劳工短缺愈来愈严重,倘再通过标准工时,社会付出的遵从成本会更多。

  她指出,以立法去解决工时过长的问题是笨拙的手法。本港工时过长是因为劳工严重短缺,再订立标准工时只会加剧企业聘请员工的难度。根据外国的例子说明,标准工时只会令雇主改聘兼职或散工,导致工作零散化和就业不足,现时实在看不到有客观条件设立标准工时。就有研究指,本港有33万人是无偿超时工作,其中低技术人士占三成,余下为高技术人士。袁莎妮直指此统计早于实施最低工资前所做,未能反映市场实况。

  袁莎妮又说,正如商界所估计,设立最低工资后的涟漪效应已经浮现。无论管理费及清洁费已上升,如果再立法规管工时,只会削弱市场的灵活性,动摇本港竞争力,窒碍经济发展。

  

  建议引入简单双层利得税制

  

  袁莎妮认为,本港奉行利伯维尔场经济原则,应由雇主和雇员因应个别工作需要订立合约,说明工作要求、需要、工时长短及超时工作的补贴安排,而不是划一立法规定标准工时。

  为缓解中小企压力,袁莎妮建议引入一个简单的双层利得税制。将标准税率下调至15%,并就应课税收入的首200万元征收10%税款。根据2011至12年政府资料,应课税收入200万元或以下企业共有75500家。有关调整不但不会令本港税制复杂化,但可令中小企减低税务负担。

  

  于健安:中小企业雪上加霜

  

  于健安称,本港有逾30万中小企,雇员人数超过120万人。中小企面对人才流失、成本增加、资金短缺等问题。倘再加上标准工时立法,实为“雪上加霜”。他说,本港劳工界向来奉行“多劳多得”观念,对劳资双方都有利。劳工界希望立法规管工时,其中一个目标是希望能为劳方争取到作息平衡。不过,他担心,为满足到法律的要求,运作会变得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