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卷烟市场管理中的作用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黄春锋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几年来,烟草行业始终将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以及涉及烟草专卖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活动载体,结合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富有实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应当说,烟草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为维护良好的烟草市场秩序,发挥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开展面向社会群众、面向卷烟零售户、面向专卖管理人员三个层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国家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逐渐形成自觉守法意识,对于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无疑将会起到扩展案件信息来源,提高执法水平,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的作用。

  开展面向社会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可有效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扩展案件信息来源。

  虽然近几年来烟草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烟草专卖法》的特殊性,依然有很大一部分人对其知之甚少,甚至有不少人都不知道这部法典的存在,致使部分社会群众对于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理解不清。这对顺利开展烟草打私、打假以及烟草市场管理工作,无疑会形成一定的阻碍。

  针对这种现象,通过广泛的社会法制宣传,不断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发挥电视、报刊、户外公益广告、公共交通车载媒体的作用,广泛深入地开展以《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为重点的全民烟草专卖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做好“3·15”消费者权益日、“6·29”《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颁布纪念日以及“12·4”法制宣传日等专题宣传咨询活动,加强 “12313”监督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弥补广大社会群众在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上的空缺,进一步提高社会关注度,努力营造烟草打假的浓厚社会氛围,使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在广大群众中入脑、入心,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自身利益不受侵害,主动抵制“假、私、非”卷烟,积极参与到烟草打假活动中。随着烟草打假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广大消费者主动参与烟草打假活动,积极举报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的日趋增多,必将为扩展案件信息来源起到巨大的作用。

  开展面向卷烟零售户的法制宣传教育,可有效减少卷烟零售户违法行为,提高市场净化率。

  从烟草专卖管理市场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有的零售户是在不知道烟草专卖法要求的情况下做了违法的事,并非明知故犯。群众不知法、不懂法,因此,不仅要执法,而且要普法、要宣传、要教育。要通过工作,特别是通过普法培训和教育劝导,让存在违法倾向的人不违法、不想违法,让存在轻微违法问题的人不去进行更严重的违法活动。过去很多时候,对情节轻微的和情节严重的,没有很好的区别对待,都是“一罚了事”,不劝导、不教育,后续工作跟不上,这就容易造成违法人员重复违法、执法人员重复执法,市场秩序只治标不治本。

  开展面向卷烟零售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引导卷烟零售户提高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发挥卷烟零售户作为“业内人士”维护卷烟市场合法有序有着重要的作用。一是加强对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的宣传教育,开展卷烟零售户从业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达到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有基本认识的目的;二是加强分区域、分阶段开展卷烟零售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举办卷烟零售户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普法宣传与弱势群体帮扶活动相结合等活动,提高培训效果;三是在市场管理中对轻微违法行为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卷烟零售户的守法经营意识。通过长期开展卷烟零售户普法教育,有效减少卷烟零售户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市场净化率。

  开展面向专卖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可有效提高执法水平,降低执法风险。

  近年来,随着整个社会的文明进程和法制意识的加强,文明执法已经成为执法部门的必然要求。对于烟草行业来讲,在专卖专营的特殊体制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任务更加迫切。特别是烟草行业的特殊性,社会关注度与日俱增,随着公众维权意识的增强、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执法行为如果有“过头”之处,都可能会引起炒作,问题一旦被放大,势必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影响行业形象,一定程度上会危及到烟草专卖制度。

  因此,必须要强化专卖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与法律法规知识水平,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同时结合加强内部执法监督,严格落实错案追究制度,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事件和不稳定因素,树立烟草行业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和行业形象。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减少执法阻碍,杜绝执法过程中出现“执法过头”甚至是粗暴执法、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现象,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效性和准确性,降低执法风险,从而更好地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