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任正强在微博上炮轰北京市国资委,指出强新通过不正常渠道担任北京银行监事长的事实,然而,不久任正强便表示奉领导的指示删除了微博。这一事件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对此,有关人士猜测强新上任或宣告了国资委乃北京银行的实际控制人。
任志强炮轰事件始末
北京银行在1月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同意史元先生辞去监事长职务;依照法律程序,经本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选举强新女士担任本行监事长。”这一决议在1月10日由多家媒体公开披露。
1月15日,华远地产董事长、北京银行董事任志强发表微博称:“令中外所有董事震惊和愤怒的消息是,代表只有不到10%股权的小股东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居然可以给上巿公司北京银行下达撤销未到届应改选的现任监事长(保留了监事),并任命不是监事的人员担任监事长的命令文件。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的管理规定和严重侵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
至此,北京银行才就此事发出公告,宣称2012年12月27日,该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强新同志为北京银行职工代表监事。
公告发出之后,任志强在其微博上发出消息说:“奉直接领导指示,此事不宜公开讨论。要求删除。”于是,晚间就把下午发表的几条炮轰北京国资委的消息删得干干净净。
监事人员结构
或已违背公司章程
据2012年半年报显示,北京银行的监事会由史元、卢学勇、何恒昌、周一晨、刘振东5名本行监事,郝如玉、刘红宇2名外部监事和邢滨、张建荣2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而根据北京银行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监事(本行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通过民主程序选举和罢免,且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显然,北京银行现有的监事人员结构,已经违背了公司章程。
同时《公司章程》也规定:监事会由5—9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名,由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人员选举或罢免。而北京银行此前之公布史元辞去监事长职位,并未辞去监事职务,期间也未有其他监事去世或辞职消息出现。在此情况之下,公布强新于去年12月17日被选举为监事,可见,北京银行的监事已达到10名,超出了规定的人数。属违规行为。
国资委
北京银行实际掌控人
任志强的微博是删除了,大家的议论和猜疑却并未就此停止。对于强新蹊跷上任一事,有关方面说,监事长由三分之二的监事选举产生,并不需要经过董事会的表决,所以也有人称任志强的指责并不属实。但就北京银行发表相关公告的时间和顺序来看,强新的上任委实令人匪夷。
对于北京银行的股东持股情况,可以看到第一股东应为荷兰ING集团,持有最高股本份额16.07%。国资委是该行的第二大股东,持股10.41%。第三大股东是国有独资的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98%,若算上北京能源投资,国资委持股的份额已经超过名义上的第一大股东荷兰ING集团,成为北京银行的实际控制人。理所当然的拥有一定的人事任免的发言权。在此情况之下,身为董事的任志强发出的炮轰和指责就显得有些徒劳,且不得不删除自己的言论,实在无奈。
对此,一位北京银行独立董事表示,北京市国资委只能通过其控股的公司来提名监事人员,而并非北京银行的控股股东,更不是实际控制人,没有权利来直接任免监事和监事长。在北京银行2011年的年报上,也曾特别指出过:本行并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然而,近日北京银行所发生的种种事件,尤其是任志强将矛头直接指向国资委的举动,让人不得不去猜测国资委在北京银行中所扮演的角色到底是什么。
而据公开资料披露,强新于2009年11月至2010年9月曾任北京国资委的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这一履历的出现,大众的猜测和疑问似乎得到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