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投入1.5亿治理油田安全隐患
记者7月17日从新疆油田公司获悉,为消除油田安全隐患,今年4月起,公司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其目的是全面治理和根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这次专项行动以油气生产、炼油化工、储运销售、管道运营、工程技术服务、工程建设、道路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源等为治理重点。
截至目前,新疆油田公司还对2012年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项目组织了三次集中审查,已下达三批安全隐患投资计划,共计下达治理资金15781万元。
油田公司参加了股份公司组织的2012年第一、二批安全隐患项目审查会,其中新疆油区电力系统隐患治理工程、新疆油田110KV变电所安全隐患整改等四个项目列为股份公司立项治理项目。(叶子)
湖南:
紧急部署煤矿安全督查
7月以来,湖南连续发生3起煤矿事故。针对这一情况,湖南煤监局14日下发通知,将联合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夏季联合督查行动,并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坚决落实“四个一律”工作要求。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湖南省共接报各类煤矿事故38起,死亡69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虽有下降,但在全国范围内排位靠前。特别是进入7月份以来,煤矿事故频发。
省煤监局表示,将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落实“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省煤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督查行动要重点加强对煤矿防治水制度建立、机构人员配备、防治水基础资料、探放水措施、井下及地面防治水措施及水害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的监察执法;推进提升人员的绞车、提升容器和钢丝绳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矿井使用的人车、矿车(含连接链、插销)、绞车等运输提升设备必须取得煤矿安全标志,并按规定装设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严禁自制或使用不合格和未取得煤安标志的设备;提升斜井必须按规定安装跑车防护装置和防跑车装置。(陈文广)
安徽淮南:全面部署小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做好小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安徽省淮南市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各部门联动,为保证小煤矿汛期安全生产打下基础。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淮南市加强领导,落实防汛责任,对新谢隔堤、刘岗拦水坝等前期加固工程进行再排查再整改,确保堤防安全。同时,对排水沟安全隐患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排水沟通畅。针对防汛重点区域、重点矿井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了对小煤矿防汛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小煤矿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防汛安全责任、物资器材、人员队伍、应急预案“四到位”。切实加强汛期监督巡查,井下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及时观测涌水量变化,出现涌水异常,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置,在确认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安排人员作业。
与此同时,该市还加强了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不断加强联系,及时掌握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当接到强降雨灾害预警信息和报警后,有专人对重点防汛堤段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各小煤矿加强了与周边相邻矿井信息沟通,发现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矿井进行预警。同时,该市还做好了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建立健全了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出现险情及时上报并按预案的要求进行应急处置。
(鲁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