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
培植危化标准化一级企业
国家安监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大力培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通知》,提出要大力培植和创建一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推动和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水平。
《通知》提出4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当前,我国一些危化品生产企业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要通过一级企业的典型示范,引领各行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水平。
二要准确把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标准。选取的培植对象原则上应当是安全生产基础好、管理水平高、设备设施先进、本质安全水平高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是企业所在地区和行业领域公认的标杆企业,能够积极发挥安全管理示范引导作用。
三要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培植工作。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在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逐级推荐的基础上,选取1~3家企业作为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培植对象。有关中央企业总部要在所属企业中选取1~2家作为培植对象,并征询培植对象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的意见。
四要大力培植一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有关中央企业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培植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调动本地区、本系统的人力、物力,大力支持培植对象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安雯)
江苏:要求建立系统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为了规范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监管水平,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台《江苏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并要求按各自职责建立系统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办法》规定从事渔业生产以及相关活动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为保障海洋渔业从业人员的权益,《办法》要求,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的单位或者船舶所有人,应当办理渔业船舶保险,并为其雇佣的海上从业人员办理不低于60万元的人身保险。
为从源头管控,切实防止渔业船舶违规作业,《办法》对渔业船舶的标识、登记、人员配备、设备配备、使用年限等作了具体规定,并加大了对违规渔业生产单位的处罚力度。
该《办法》的出台将有效促进江苏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资帅)
云南:
瞒报谎报事故一律停业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近日,云南省出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特别规定》。《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凡瞒报、谎报事故行为的企业(单位),一经核实,一律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肃追究法律责任。(陈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