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3月10日 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新官财产公开”的进步意义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所有新上任副科职领导干部不仅要进行财产申报,还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这是无锡市北塘区在全省率先对区管副科职干部提出的新要求。记者得知,下个月,又将有12名副科职干部踏入财产公示的行列。此举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被称为反腐败的终端机制。通过公开官员财产,实现权利对权力的监督,这是国际惯例,也是我国政治文明的内在需求。因此,官员财产公示本身值得欢迎,无需争议;而江苏无锡的此项规定之所以引起社会热议,根子在于“只向新官下手”,距离公众的期待存在较大距离。

  舆论的质疑主要是:官员财产公示,是一项面向所有公务人员的制度设计,怎么能“选择性公示”呢?新提拔的副科职干部需要公示,而“老干部”则站在一边看热闹———请问制度的公平性何在?

  其实先不必谈什么制度公平性。万事开头难,尤其是涉及既得利益群体的改革,更难。官员财产公示之所以不差论证只差行动,关键在于阻力巨大。既然有阻力,那么,从新提拔人员入手无疑就是一种操作性强的次优选择。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倘若什么都不做,不开这个头,官员财产公示就更加遥遥无期。有了开头,就会有过程,而有了过程,就会逐步显现一个理想的效果。

  事实上,就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而言,不能回避这样两个问题:其一,作为一项重大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而立法更是需要实践探索论证的过程;其二,没有任何的过渡,缺乏必要的制度细节配套,就一下子将官员财产公示一步到位,又会不会因为走向另外一个极端而导致制度的泛化和虚化?在当前的官场语境下,强硬推开,“架子”会铺得很大,但效果肯定形同虚设。

  把青蛙放入热水中,它会被电击般跳出来;把它放进温水里,慢慢加温,则会最终死亡。如果把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阻力视为一只青蛙,我们就要学会用民主的“温水”去“煮”它,急躁不得也激进不得。而事实上,尽管我们对官员财产公开期待已久,但就现实背景和体制环境而言,民主政治必须建立在完善立法且健全制度的基础上。“破釜沉舟”式的做法固然有新意和先破后立的信心与勇气,但也缺乏稳健品质,其根基并不牢固,容易把官员财产公示弄成一盘“夹生饭”,或者推倒重来,或者半途而废。这样的结果,恐怕也未必就是公众所希望看到的。

  (摘自《凤凰网》陈一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