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2月26日 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老板为何要“跑路”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老板宁愿“跑路”也不愿意申请破产,这也是目前缺少破产法保护的无奈之举。

  □ 武文静  

  从去年4月开始,就不断曝出温州民营企业老板“跑路”的消息,至今,老板“跑路”潮仍在继续上演,“跑路”这一现象也从温州商帮扩大到了鄂尔多斯、长三角等地,所涉及的行业也越来越多。

  据中国产经新闻报报道,在全球经济放缓和国内宏观政策从紧的大背景下,房地产、钢铁、造船等行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与此同时,一些企业近年来过度扩张,风险意识薄弱,当诸多市场因素综合发力时,资金链断裂成为压垮民营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最终引发了企业老板“跑路”。

  从结果来看,老板之所以选择“跑路”,肯定是经过利弊权衡的。如果不“跑路”,民营企业还有别的选择吗?“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在有人愿意接盘的情况下,还可以卖股权卖地。但就算有人买,企业和土地的价值也会被大幅低估,只能是贱卖。”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说。

  按照国内现行的法规,在我国企业法人达到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条件时,唯一能够合法退出市场的途径就是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当债务和债权人申请破产,并经过法院同意后,其他企业资产立即被冻结,法院就会成立专门的小组清理破产资产。而此时,债权人无法找债务人拿到欠款,只能找到法院。

  不容忽视的是,对于企业来说,哪怕是债权方来说,这条路不仅程序复杂、耗时耗力、成本最高,并且不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如果借的是银行的钱,可以走法定程序合法地退出。但现实是,很多“跑路”老板借的是高利贷,企业已经资不抵债了,走司法程序自然更是难上加难。

  “老板‘跑路’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从产业角度来看,经营者放弃产业发展将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发展;从社会投资情绪来看,老板跑路会影响到区域经济的正常发展,有可能影响到后续的经济投资等问题。”中投顾问宏观经济研究员白朋鸣说。

  此起彼伏的老板“跑路”潮将对经济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在国内外经济放缓和宏观政策从紧的大背景下,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板“跑路”问题?

  据了解,美国的破产法中,一旦破产申请通过,此时就进入了“自动终止程序”,一旦进入这个程序,债权人不得催债,也不能给债务人打电话和写信,债权人甚至可告其骚扰。事实上这就给破产的企业一丝喘息,让债务人对案件进行思考,找出一条重组或清算的途径。

  此外,也有专家建议,政府和行业协会应该联手,搭建一个银行和需要贷款的中小企业的平台。确实有很多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死了,但是也有的企业,只要借到了钱,它又活过来了,而且还活得很好。对于那些有潜力的企业,需要通过这个平台对其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