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基石
北方重工集团作为驻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常规兵器重点保军企业,始终把做好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共同繁荣发展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放在首位,多次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贯彻民族政策是公司和谐发展的保证。公司坚持从宣传教育入手,用党的民族政策统一各族干部员工的思想,提高各族干部员工在民族问题上的理论素质和对民族问题的正确认识。一是高管人员带头学习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利用中心组认真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二是新闻媒体注重舆论引导。《北方重工报》、《探索与实践》、广播电视、网站、板报、宣传橱窗,全方位、多角度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各族干部员工对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民族团结教育重点突出。在每年的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制宣传周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公司党委都要下发专门文件对宣传月和活动月提出具体部署和指导。
加强培育民族人才是公司和谐发展的关键。公司把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人才放在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高度去认识,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积极培养和推荐少数民族干部,不断壮大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人才队伍。如:办培训班,不断夯实少数民族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文化素质;岗位锻炼,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外派考察,不断开拓少数民族干部在项目建设和生产进程中的聪明才智。目前,公司少数民族干部中有高管人员3人、处级干部14人、科级干部55人、一般干部247人,形成了一支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密切联系群众,德才兼备,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良好业务能力的少数民族党员干部队伍,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
办好事解难事是公司和谐发展的保障。每逢春节、中秋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公司各级党委、工会、统战部门都要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党员和少数民族员工,近年来累计投入费用132.15万元,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员工,此外,公司在员工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注重向少数民族员工倾斜,在2010年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少数民族员工占总人数的9.8%。
促进共同进步是公司和谐发展的根本。公司把“依靠各族员工、心系各族员工”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持从制度上保证各族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公司各个时期的方针、目标、生产经营、改革发展规划、各项技改措施,包括房改、生活福利、工资调整等重大问题都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切实把各族员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企业改革发展上来,努力实现企业发展与职工发展的和谐统一。
企业是树,员工是根,民族团结是沃土。各族员工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谱民族团结之曲,共唱民族团结之歌,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十一五”以来,公司的利润由2005年的亏损到2010年实现盈利1.67亿元,5年间员工收入增长一倍。公司先后荣获全国国有企业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先进集体、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国家高技术武器装备发展建设工程突出贡献奖、全国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等100多项荣誉称号,企业品牌知名度、社会认知度不断提升。(沈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