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首批外国员工
在京入社保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外国人在北京也能入社保了,参保缴费标准与城镇职工一致。11月9日,300名外国员工办理完成社保手续,成为在北京参保的首批外国人。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去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就超过了23万人。今年10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对此,北京地方实施办法也相应出台,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执行者,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根据该办法,外国人在京参保后,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而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陶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