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东省选择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毕业生仅有1596人,今年创业人数翻番,达到3865人。与此同时,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广东省今年以来也陆续出台了不少新政策和新举措。
据了解,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招用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不超过3年的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同时,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同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创业成功后可获一次性创业资助,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资助额度为2000元至3000元,粤东西北地区可提高至3000元至4000元。
此外,记者了解到,高校毕业生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或从事农林牧渔业,符合现行税法规定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据了解,广东省今年以来除了出台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新政策以外,在自主创业服务方面的新举措也同样力度不小。比如,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要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挂靠服务,并免收2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和各项代理服务费用。
与此同时,依托省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和场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培训基地,以开展科技发明类竞赛、创业项目大赛等多种形式,征集大学生创业优秀项目,选拔优秀创业团队,引导和资助高校毕业生带项目和团队到基地创业。
据了解,2009年至2011年,全省重点扶持40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为2000名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创业辅导,并组织6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
(摘自《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