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新婚姻法》,让家庭“股份制公司”更加稳固
□ 王一茗
近段时间以来,一部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争论的焦点在第十条和第七条。其中前者被简化为“男人婚前买的房,离婚时归男方”,后者则被简化成“公公婆婆给儿子买的房,离婚时还归儿子”。这其中的涵义为“父母给儿子买房媳妇没份”、“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离婚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一是“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是“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按照《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如果不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的名字,以后要是离婚,妻子则没有分配财产的权利。这在许多已婚女性心中造成不安。其实,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对象指称上,用的是“一方父母”或“夫妻一方”,没有明确男方或女方,而一条关于夫妻双方的法律条文,怎么就被理解为针对女方的呢?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默认的前提,在中国,有一种潜在的传统,结婚购房必然是男方的义务,所以,涉及到的财产,理所当然是指男方名下的财产。似乎没有人认为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因为,所谓结婚,男方是“娶”,女方是“嫁”,男方是占了很大便宜的,所以必须做好这些物质准备。这样就早已产生了一个“不等式”,如果把男婚女嫁看作男人获得了女人,女人的从属地位就确定了,还谈何“男女平等”?如果把婚姻看作共同建立一个新家庭,那么,为何要把最基本的“硬件”建设落到男方头上?因此,男女双方一开始就应该平等地分摊建立小家庭的义务。
“新解释”只是《婚姻法》的细节补充,离开《婚姻法》的主干,“新解释”并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任何对“新解释”的解读,都要放到《婚姻法》的整体中理解。譬如,即使是最极端的情况,如婚前男士单方全款买房,且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形成可供分割的婚后财产,则单以“新解释”判断,女方确实面临“净身出户”的危险。但《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两项规定互补,被“新解释”判给男方的房屋,依然可以依《婚姻法》而部分地补偿给女方,女性真正被剥夺殆尽的风险,其实未必真实存在。何况在大多数情况下,所谓“男方婚前购房”,以男方承担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比较多见。“新解释”规定,离婚时女方可以按还贷比例平等分割房屋增值部分,一套房子的价值中,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严格区分,符合产权权属的普遍原则。“新解释”出台,多被理解为防范“小三”、二奶、骗婚。客观效果或许如此,但这未必是立法的本意。通观包括第七条、第十条在内的“新解释”,其所有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都是对一些既有概念如婚前财产、婚后财产、赠予财产,在离婚诉讼中的适用做进一步的明确而已,并没有更改什么或增加什么。因此,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只是对一些既有概念如婚前财产、婚后财产、赠予财产,在离婚诉讼中的适用做进一步的明确而已,并没有伤害离婚后的任何一方。而客观上给女方带来的痛,则是房子成了普通百姓唯一财产的痛,是高房价让一般人买不起房子的痛。
阻止嫁给金钱?
在婚姻被功利逐渐绑架的年代,房子成为决定婚姻成败举足轻重的筹码。一个家庭的缔造越来越像公司的组建,男女双方的家人都是出资的股东,而新郎新娘像执行董事,子是最大的固定资产,是整个公司顺利诞生的前提。只是其外表最初包裹了一层美丽的爱情的外衣,脆弱如纸。
无论是社会压力还是庸常的家庭生活,都在轻松地击溃爱情,再加上出轨等恶性事件催化,许多婚姻股份制公司就会走到破产的边缘。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共有46.5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主要指判断情感的是非曲直,发展到今天却只剩下家产,尤其是房产,由于《婚姻法》在制定过程中对此存在先天疏漏,许多曾男欢女爱、海誓山盟的夫妻终形同陌路甚至反目成仇后,便陷入了旷日纷争,令中国法官一筹莫展。因此,此次针对房产的司法解释首先是为了法官顺利断案,而不是为了挽救婚姻。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遭到的质疑,应该不是立法上是否公正的问题,而是直白的法律无法面对扭曲的社会现实,此时谈“男女平等”显然是“断章取义”的。如果社会真正体现了男女平等,在就业、报酬等方面都做到了男女平等,就不会形成男女在经济实力上的差距,就可以减轻女人对男人的依附,既然男女有同等的经济实力,“嫁”和“娶”也是可以置换的。即使万一解体,一次五五分成就万事大吉了。问题出在现实中确实还有不少女性,把婚姻的“宝”压在房子上。这次修改反而与现代公民社会的发育同步完善婚姻的契约制度,降低社会管理的成本。这不美好,但却在残酷地顺应当下的婚恋潮流。这是一个赤裸的时代,欲望甚至都不需要一块遮羞布来掩藏。
一档婚恋节目中的女嘉宾赤裸裸地宣称“我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上笑”,相亲真人秀进入了菜市场论斤两讲价钱的境界。一个女孩明白自己的择偶要求:“我的男朋友要拥有一套豪华房子,能随时随地让我开心,他每个月的薪水要达到20万元。”直到《李春天的春天》中,“超级剩女”以38岁高龄还能觅得爱情,带给人们一些珍贵的慰藉。但现实中,女主演宋丹丹却在生活中与前夫为多年恩怨发出“你不是人”的声讨,将刚获得的一丝温暖和慰藉在瞬间化为齑粉。传统习惯上,待婚的男性,不管有没有经济能力,都默认了事先搞好“基本建设”的义务。重要的是,这项“基本建设”,在当前的房价和收入条件下,不是一个婚龄男子能承受的,基本都是父母的毕生心血。无论从何种角度说,这对于男方来说是残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