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日前就月兔实业总公司提交的《关于广丰县月兔实业总公司国有工矿棚户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可研报告》作出正式批复,同意月兔实业总公司根据国家、省关于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管理规定抓紧实施改造工作。
月兔实业总公司隶属于月兔集团,创建于1988年,与当地部分县属国有企业合并重组而成。公司组建以来,由于经济、地理、历史等方面原因,该公司所属的工矿企业职工居住房破旧不堪、房屋狭小、功能不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突出。年初以来,该公司抓住省、市关于国有工矿棚户区的管理有关规定,筹措资金解决职工日益突出的住房难问题,顺利启动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
根据广丰县总体规划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原则,新建住宅小区选址在县芦林工业园区芦林大道与工业八路交汇处。该项目共涉及拆迁面积12600平方米,拆迁150户,工程住宅总建筑面积12213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2062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和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建设的住宅小区均为五至六层楼房,设计为三室两厅、两室一厅、一室一厅三种户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工程竣工后新建棚改房共216套。(江月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