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9日 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钱荒乱象:担保公司成为资金掮客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据了解,担保公司付给民间出资方的利息大约为年息18%-24%,而他们拆借出的利息却高达50%-70%,从而获得净利息收入30%-50%。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称,实际上,目前担保业务只是一些担保公司“暗度陈仓”的保护伞。担保费收入与银行授信额度直接挂钩,在今年整体信贷紧张的情况下,银行都收紧了授信额度。并且,担保公司主营业务担保费的年利率是2.2%。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担保公司为了生存,做起了纯粹的资金掮客。

  

  双合同规避高利贷风险

  

  超出基准利率4倍以上的民间借贷行为被视为高利贷。担保公司借款给客户时,会签署两份合同以规避高利贷的风险。

  此前,记者曾急需一笔资金而到银行准备做房屋抵押贷款。银行方面告知,信贷资金紧张不能做,就算做了房屋抵押,拿到手的抵押额只能达到房屋评估价的七成。记者正准备离开,银行大堂经理递上一张担保公司的名片,“这个公司做这样的业务没问题,他们有关系能帮你拿到贷款。”

  记者致电这家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回复,“只要愿意提供给担保公司贷款总额2.5%的保费,就可以帮你拿到房屋评估价100%的全额贷款。”记者表示,此房屋尚有按揭贷款时,该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可以借钱给你解按揭,按每月6分利算。我们在银行都有关系,通过我们去找银行解按揭再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话,最少半个月最多一个月,肯定能批下来。”

  准备抵押的房产市价500多万,尚有50万的银行按揭。若以担保公司收取的费用,担保费高达12.5万,50万按揭的月利息是3万。当记者表示,保费和借款的利息太高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没关系,我们可以帮你做委托理财啊。如果你拿到500万后尚有暂时用不到的钱放在我们这里,我们给你每月1分到1分2的利息。”

  原本一笔房屋抵押贷款业务,担保公司分拆成了三笔业务:既有担保、又有高利贷和高息揽储。记者从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场上小企业贷款一般为年利率8.2%。而北京几家民营和外资担保公司则表示,贷款月息是4分到6分,年息50%-70%。

  北京市方元律师事务所娄一林表示,超出同期限档次基准利率4倍以上的民间借贷行为就被视为高利贷。法律上只是承认并保护最高为基准利率4倍范围内的债权债务关系,超出的部分法律上是不予支持和保护的。

  “我们借款给客户时,签署两份合同,一份合同把利息水平做在同期基准利率4倍之内,剩余的利息我们再签一份咨询费的合同。公司会通过各种手段规避法律上定义的高利贷。”上述担保公司人士说。

  

  融资困境助推担保乱象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称,担保业近年来高速发展的直接推动力是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广东省信用担保业协会秘书长陈文称,“银行采用‘砖头文化’的信贷模式看抵押物价值放贷,而小企业一般都抵押物不足,在此基础上担保公司应运而生。”

  据他介绍说:“担保公司在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时给予担保提升企业信用级别,帮助企业拿到贷款。作为承担风险的对价,担保公司向企业收取一定的担保费,若贷款出现问题,担保公司要向银行100%的进行代偿。“既减轻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又满足中小企业贷款短、频、快的需求。再加上政府相关政策的鼓励,担保公司繁荣发展起来。”

  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担保公司成为中小企业信贷的助推器。今年信贷资金紧张的局面让小企业的融资更是雪上加霜。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称,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但求贷无门,只能花高价钱求助于民间借贷、担保公司等。 (摘自《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