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6月28日在福州表示,“十二五”时期,国资委要拓宽监管范围,逐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不留死角,不留遗漏,不出现重大失责。
“有的地方将新设立的国有企业交由公共管理部门监管,还有的地方甚至将国资委监管企业重新划回原行业主管部门。因此,必须把推动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作为国资委指导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黄淑和说。
黄淑和表示,“十二五”时期,要积极拓展国资委监管范围,各地国资委要以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为目标,采取多种方式,循序渐进,尽可能将地方国有企业纳入新的国资监管体制。完全纳入暂时还有困难的,可以采取由国资委委托监管、行业部门具体监管等方式。
黄淑和说,各地国资委要发挥统一监管的体制优势,严格按照出资关系,切实加强出资人专业化、系统化、规范化监管,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率,使出资人监管的体制优势得到充分体现。(康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