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扎实地做好内部专卖管理工作,近日,江西广昌县烟草专卖局完善了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经营管理行为。
该县局要求业务部门在调整卷烟品牌的宣传、营销策略时必须通报专卖部门,专卖部门则要主动参与监督,使专卖专营更加和谐;规定专卖办要对零售户是否按专卖法律法规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价格、渠道销售进行监督,对是否全部落地、落户销售进行监督;对客户经理、送货员和专卖稽查人员的日常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奖惩措施,签订了规范经营责任状,进一步规范了“三员”的经营管理行为;他们还根据实际情况,对营销和专卖巡查工作进行整合,在原每条线路上配备一名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的专卖稽查人员,并将营销人员、专卖稽查人员的卷烟销售、市场净化等业绩考核捆绑在一起,从而规范了企业员工的行为;此外,他们还要求专卖、经营两部门定期召开碰头会,加强交流,对不按规定操作的人员追究其行政、经济责任。
同时,他们还积极实行层层负责制,层层签订规范经营责任状,每月进行工作小结,并将作为考核各单位的重要依据,确保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