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9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河北省将严查
国企“小金库”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本报讯 (记者 杨会民)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印发《2011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全面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

  全面复查阶段复查面达到100%,5月底完成。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国有企业,要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报告制,复查工作结束后,凡进行复查的国有企业将复查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督导抽查阶段重点关注6类单位,7月底完成。将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重点关注: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管理链条长、分支机构多的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有群众举报的单位;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整改落实阶段特别强调对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8月底完成。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

  机制建设阶段重点关注长效机制的建立,11月底完成。将“小金库”治理工作与加强和完善国有企业监管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总结验收阶段12月底完成。将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将对市级和重点县(市、区)的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保证以实实在在的治理工作成果取信于民。

  《方案》指出,国有企业的治理工作,按层级不同要以省、市级国有企业为重点,并重点关注二级以下子企业;按监管主体的不同,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的国有企业外,还要重点关注各级政府直接管理或其他部门和单位管理的国有企业。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势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三公消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