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会计师事务所在申请证券期货资格时的门槛或将大幅提高。
5月20日,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批条件的征求意见稿在酝酿良久之后终于浮出水面,并对业务收入、审计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等几个方面做了较大的调整。
三个硬性指标均上调
最近几年,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战略的提出和实施,尤其是随着国办56号文件的出台,注册会计师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结合资本市场和行业发展的情况适时调整证券资格事务所门槛,已是应时之需。
业务收入、审计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一直被业内视为申请条件中的硬性指标,这次则做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上一年度业务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这比2007年要求的1600万元多出了1.5倍。
与此同时,要求审计业务的收入在4000万元以上、注册会计师人数在120人以上。
对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建弟认为,这一门槛显然有点低了,“如果把业务收入定为2亿元,那就比较合适了。注册会计师的人数应该在200人以上。”5000万元业务收入门槛在湖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处副处长周琴看来也有些偏低。“事务所里注册会计师的人数和业务收入是存在勾稽关系的,我们建议最好定在6000万元至8000万元。” 周琴所说的勾稽关系是指注册会计师的人数和事务所的业务收入之间的关系可以相互印证。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中事务所业务收入5000万元、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的门槛,则每人创造的收入在41万元左右。而事实上,据她掌握的情况,注册会计师每人创造的平均收入大致为50万元至60万元,这样的话,事务所的业务收入则为6000万元至8000万元。
对于上述说法,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罗孝银认为,5000万元的业务收入可以说是兼顾了全国东、中、西部各区域的实际情况,是一个比较适中的标准,“5000万元对于东部和中部的大中型事务所来说或许较易完成,但对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事务所来说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所以事务所做大做强需要一个过程。”值得一提的是,为加强对证券资格事务所审计业务量的动态考核,健全退出机制,征求意见稿要求,“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不得少于10家,或者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不得少于1000万元”,这成为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
调整坚持三项原则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财政部和证监会的制定原则亦非常明确,“打破证券资格终身制,实现有进有出。维持数量基本稳定,确保质量优先”。
在全国几千家会计师事务所中,目前拥有证券资格的不过53家。作为开展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敲门砖,证券资格这一“金字招牌”让众多会计师事务所趋之若鹜。
虽然这次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业务收入、审计收入及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硬性指标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有些偏低,但事实上要想取得证券资格也绝非易事。
在征求意见稿中,证券资格事务所的审批附加了不少体现软实力的条件,比如“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组织形式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也就是说,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将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资格的前置条件。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数量增加较快,仅去年一年就增加了33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周期相对集中,如果会计师事务所数量不足可能导致难以有效满足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需求。
如果数量过多,又可能导致会计审计服务市场低价恶性竞争。因此,证券资格事务所数量既应当满足资本市场发展需要,又要能够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有行业人士指出,征求意见稿发布势必会引发新一轮的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对此,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的合并一定不是简单的规模扩张,征求意见稿在突出“做大”的同时,还体现了鲜明的“做强”的政策导向。
“事务所合并的成功与否,不单体现在规模的扩张方面,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合并后的事务所是否能够真正做到一体化管理、真正实现事务所及其分所的‘五统一’,体现质量为先的原则。”财政部会计司上述负责人说。这一要求也作为申请条件之一,体现在了征求意见稿之中。
(中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