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4月04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河北石家庄出台激励新政策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重奖“中华老字号”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石家庄市财政局获悉,为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步伐,完善和提升省会商贸流通服务业的综合服务功能和档次,石家庄市出台五大财税激励政策,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

  支持商贸服务业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对列入全市商贸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规划,新建投资1亿元以上的非房地产重点项目,以及新设立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专业会展公司,引进国际商业连锁十强、国内商业连锁十强在本市新设立的商业连锁经营企业,给予一定的财税政策扶持。

  促进商贸服务企业进档升级。对新晋级为四星级、五星级的酒店,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特级、一级、二级的酒家(酒店),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中华老字号”称号的商贸服务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大力培育品牌展会。凡在本市举办的超过300个标准展位或展览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商品交易会、展销订货会,由市财政给予承办方一次性30万元补贴。在本市首次举办的国家级展会,根据其影响力,由市财政给予主办单位50万元到100万元的奖励。

  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做强做大。对商业服务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较上年增长20%以上的商业零售商场(单店)十强、连锁超市(单店)十强、餐饮服务(单店)企业十强、商品交易市场十强,由市财政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50万元的奖励,同时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

  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商贸流通业发展。市财政每年设立5000万元的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夜经济发展、特色商业街区创建、大众化餐饮服务等,以及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体系、补贴生活必需品储备、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建立菜肉蛋生产基地和大型冷库等设施建设。

  (本报记者 杨会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