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5年内矿山企业全部拥有专业救援队
矿山企业出现安全事故,救护队伍半小时内便抵达现场并开始救援。2015年,辽宁省所有大中型矿山企业都将拥有专业救援队。3月28日,辽宁省安委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应急预案和重大危险源备案作为行业准入标准。
根据要求,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没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预案未按规定通过专家评审、备案的;或重大危险源没有辨识、登记、备案,没有检测、评估、监控措施的;或矿山企业没有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救护队签订救援协议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省还将建成省、市、高危企业较集中的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并实现互联互通。
(黄琳)
山西
非煤矿山外包施工队
不备案不得开工作业
去年,山西省非煤矿山领域发生的11起事故中,有不少都是因作业人员不懂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擅自进入开采禁区造成的。为遏制事故发生,今年安监部门将加强对外包施工队伍的监管,外包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向承接工程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否则不得开工作业。
各级安监部门要准确掌握外包施工单位的名册、数量等情况。今后,从事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的外包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非煤矿山企业在聘用外包施工单位时,要与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聘用前要对其资质进行审查,对其人员构成、技术力量等进行评估,对信誉度低、技术装备差、管理能力弱、工作业绩差的不予聘用。
(吴明)
广西
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领导评优“一票否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故的,地方领导评先评优时“一票否决”。
《实施意见》强调,广西要加大对事故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追究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发生重大、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据广西安监局局长陈鸿起介绍,“十二五”期间,广西将严格进行高危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坚决关闭和淘汰规模小、工艺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辛亮)
湖南
57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问题煤矿”被挂牌督办
3月23日召开的湖南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透露,为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治理,省煤炭工业局决定对郴州、娄底、衡阳、邵阳4市辖区内的57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煤矿”实施省级挂牌督办。
这57处煤矿主要存在超深越界开采、瓦斯抽放不到位、井下通风系统不完善、防水措施未落实、非法违法生产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57处被挂牌督办的煤矿中,郴州市有14处、娄底市有20处、衡阳市有10处、邵阳市有10处、湘煤集团有3处。
湖南省煤炭工业局要求,挂牌督办的煤矿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煤矿所在县(市、区)政府及煤炭管理部门,要明确每个煤矿的督办责任人,负责督办落实到位。煤矿井口必须悬挂“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督办公示牌”,并注明相关督办内容和责任人。隐患整改完毕后,经市级煤炭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报省有关部门审批予以销号、摘除督办牌。
(钟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