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 科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辖区期货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作用,上海证监局日前召开上海辖区期货公司2010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座谈会。
会议对上海辖区期货公司规范强化外部审计监督形成了共识,并就目前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第一,确保审计质量是期货市场规范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在上海辖区以往年度的期货公司年报审核中,大部分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是得到肯定的,但也存在部分财务报告附注披露未达要求的问题,如期末银行存款未说明有无使用受限制的情形;权益工具类金融资产分类及调整较随意,且未在各金融资产项下区分投资类别和品种分别披露;动用期货风险准备金未完整披露具体项目、金额和动用原因;实收资本未披露股东年末所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手续费收入未提供按营业部行政区域的分部报告;以及未充分披露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监管部门难以直接获得充分有效的财务信息,增加了沟通和甄别的监管成本。上海证监局已拟定期货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参考要点,通过具体分析讲解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梳理补漏,从而提升2010年度审计报告质量。
第二,发现问题并提出管理建议是审计质量的重要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期货公司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同时,还应对公司改进内部管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促进企业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致监管当局函”等方式,向监管部门报告对期货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从专业能力的角度,要善于发现问题;从执业立场的角度,更要敢于发现问题。对于个性问题,可以建议公司调整改进;对于共性问题,还可以提交监管部门进行业内讨论,从而使监管部门及时掌握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
第三,紧密配合期货监管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审计作用。承担审计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期货监管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期货经营机构行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资本市场中的“经济警察”,既要独立履行职责,又要有效配合期货监管工作。对于上海辖区有期货公司曾出现的风险状况,发现问题后上海证监局和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联合进场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净资本专项审计并将结果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为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提供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对监管机构查清事实、准确把握问题性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四,审计机构及专业人员要不断学习市场和业务新知识,发现和研究新问题。我国期货市场发展迅速,金融、商品期货新品种不断推出,期货投资咨询、CTA等新业务也在研究拓展中。这必然要求审计机构及专业人员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期货市场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确认计量等新情况、新方法。会计师事务所应鼓励参与期货公司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参加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培养会计知识和期货知识相融合的复合型人才。对于一些审计多家期货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应加强不同公司的横向比较分析,优化为期货业务的服务功能,提供更高水平的审计服务。支持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参加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的业务交流活动,和行业一起研究新问题,发挥好专业力量对辖区期货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上海证监局提出,在辖区期货公司年报审核工作方面,今后将重点建立三个机制:一是定期沟通机制。向会计师事务所定期通报相应监管原则和新出台监管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期货公司审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沟通反馈工作。二是审计质量监督机制。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完善执行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具体年报审计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联合研究机制。对期货行业出现的财务、内控问题及新业务问题,协调监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期货交易所和同业公会等各方组织进行专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