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0年2月4日在中央党校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上,谈及社会财富、就业等问题时提出,不仅要做大社会财富这个“蛋糕”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这就要着力改革分配制度,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总体收入不断增加,收入分配制度也发生了深刻变革,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但是,与经济体制和经济领域改革相比,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主要是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偏低,城乡之间、行业之间、不同人群之间收入差距逐渐拉大。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从1988年的0.34、2000年的0.42上升到2009年0.47,超过了国际公认的收入分配失衡警戒线;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3倍;行业之间职工工资差距,最高与最低相差约15倍;最高收入10%的人群与最低收入10%的人群的收入差距达到23倍;另外,垄断行业工资问题严重,其员工占全国就业人数只有8%,但2008年其工资总额占到全国工资总额的50%。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势必越来越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关注。
改革初期,打破“大锅饭”和平均主义有助于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热情和创业热情,收入差距扩大对经济增长具有一定刺激作用。时至今日,这种激励效应正在减弱,持续扩大的收入差距制约了中等收入阶层的培养,并带来一系列负面问题。目前的情况是,广大中低收入群体不敢过多消费,为应对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各种现实问题而不断进行低水平储蓄;高收入群体的消费在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又出现消费支出滞后于收入的进一步增加。
较之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社会收入转移支付等财富再分配,初次分配无疑是收入分配公平的关键,如果这一环节出了问题,即使有再分配的调节,也很难矫正到位。实效分配结构的调整主要集中于劳动所得、资本所得、政府所得三大块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这就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如果经济增长继续依赖于投资驱动,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缺乏有效约束,企业发展和规模的扩张不跟就业挂钩,收入分配问题就难以从根本上得以调整。具体而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应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第二, 深化要素市场体制改革。
第三,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税负格局要逐渐从以间接税为主转变为以直接税为主。重点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征缴力度。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流失。
第四,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放开市场准入。通过市场竞争来改善供给和提高效率,有效缩小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就业人员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完善垄断性企业资本收益的收缴和使用办法,合理分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利润。
第五,提高广大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推进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特别是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增加农民性财产性收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拓展居民金融投资渠道,提高居民的股息、利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让普通公众手中的余钱能够有足够的保值增值空间。
第六,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要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堵住国企改制、土地出让、矿产开发等领域的漏洞,深入治理商业贿赂。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清理和规范工资外的各种津贴补贴、非货币性福利等。
总之,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让全体人民都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