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6月04日 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传播的利剑
——狠、准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姚 尧

  

  商品的传播分两类,广告和公关。在这里传播虽然也有新闻传播,但是使用在商业上就属于公关传播了。广告顾名思义就是广而告之,公关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公共关系来实现传播的目的。无论如何进行,商品传播的终极目的就是卖货。通过卖货以销量托起品牌。以卖货作为衡量成功与否的标准。

  品牌初创时期的传播以拉动销售为第一目的,拉动销售的同时,品牌也崭露头角,公关是和消费者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产生某种关系,以互动方式把品牌根植于消费者心智之中。品牌成功以后的传播,有维护品牌的,有维护顾客的,有维护渠道的,有新品上市的,这个时候品牌已经成为结果,销量却是企业永远关注的话题。

  媒体特别是电视投放的广告,费用通常都很高,有限的几秒钟要把产品的功能和情感和品牌一股脑全部说出来,所以传播上把商品分为感性商品和理性商品。感性商品指不需要深思熟虑临场决定购买的商品,理性商品指功能、性能、外观、大小有专属要求的商品。

  近期雅芳一款化妆品在电视上面投放广告,看到最后,才看到雅芳两个字。这样的广告传播的效应是不够的。再看麦当劳,肯德基的广告,都是全景突出位置显示品牌商标,画面配备语音说明功能。感性理性同步诉求,让人赏心悦目地接受了产品还接受了品牌。配合其充分的销售网络,这样的广告自然是非常卖货的。

  由此说明,商品传播的重点目的是销售,销售实现品牌。当消费者看到商品传播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什么?视觉还是形象?包装或者产品元素?标志或者符号?等等要素就需要传播的狠和准。

  “男人对自己狠点!”是七牌男装的经典广告词。在一段时期使七牌男装的销量激增。这个经典的广告显然符合了“狠、准”的特色。

  事件营销,公共关系传播,配合产品销售渠道POP广告共同出现是达成目标的好办法。事件营销能够造企业所需的“势”,公共关系能够与目标消费群体发生有关联的故事,销售渠道能够使产品与消费者近距离接触,POP广告能够详细的说明利益点,并且投入极低。所以传播不是一个单纯可以成就销量的事情,需要各种方面的共同促进。

  传播是营销的艺术,基于销售而存在,销量体现价值。传播不是纯美学艺术,传播对消费者狠点!准点!传播的利剑是狠、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