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9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拧紧主体责任螺丝钉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戚彪

  2026年6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步废止了原国家煤矿安监局2020年出台的老文件。这一“立”一“废”,绝非简单的制度“换芯”,而是一次矿山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的系统性重塑。坦率地讲,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千钧压顶,事故反弹的风险如影随形。这份《意见》来得正当其时,既指向多年沉疴,也勾勒出一条通往长治久安的清晰路线图。

  这些年,矿山安全生产的“紧箍咒”念得不少,可事故反弹的风险却像地底的瓦斯,稍有不慎就可能冒头。为什么?根子往往不在技术落后,而是责任悬在半空、落不了地。

  这次《意见》的最大亮点,就是把手伸进了最深的“制度巷道”,直击“责任悬空”的七寸,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统统装进第一责任人的“笼子”里,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0个工作日,煤矿一把手每月带班下井至少5个班次。数字是冷冰冰的,但背后的道理滚烫:谁掌权,谁就得先下井;谁受益,谁就得先扛雷。

  更值得琢磨的是,《意见》把过去分散在各类文件里的“碎片化责任”拼成了一整张“安全地图”。以前煤矿管得紧,非煤矿山相对松,尾矿库更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导致同样的隐患在不同矿种间标准不一、处理两样。

  这次一视同仁,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全部纳入统一坐标系,等于告诉所有矿山企业:没有“特区”,没有“自留地”,安全面前,矿矿平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要求企业每年做一次全覆盖风险辨识,每三年搞一轮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给矿山做“全身体检”。查出问题不整改,坚决不许动一铲一镐。这种“先治病、后生产”的硬杠杠,比事后罚款管用十倍,因为它把“安全”从成本项变成了准入证。

  好制度为何“不落地生根只长在纸上”?关键是企业没有真正“换脑子”。对企业而言,必须完成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蜕变。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不能将带班下井变成“井下散步”、将安全检查沦为“表格游戏”。要把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矿工,真正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共治格局。所以这次《意见》给了“现场叫停”的底气,除了带班矿领导,班组长、调度员只要发现险情征兆,可以直接下令撤人,不用等层层请示。矿工们在井下摸爬滚打,他们最清楚哪儿有裂缝、哪儿有异响,让每个人都能“喊停”、都能“较真”,远比挂一百条标语管用。

  对监管部门而言,不应是“找碴”,更不是带指标监管,而是“帮扶”,既要发现问题,更要助力解决问题,推动企业从被动应付走向主动自治。同时,必须警惕政策解读多样化、执行标准随意化倾向,应急一个说法、矿监一套说辞,让矿企无所适从,不知听谁的。这种“多头打架”的现象,伤害的是制度的权威性,消耗的是基层的执行力。监管部门要“帮忙不添乱”,把力气花在统一标准、精准服务上,让矿山企业在清晰的规则里安心生产、专心整改。

  每当矿山发生事故,许多人第一反应就是“企业管理不到位”或“工人违章操作”。不妨换位思考,如果把矿山的作业条件、管理流程、人的行为搬到地面,同样的流程、同样的人,或许事故压根就不会发生。矿工是最辛苦的一线劳动者,社会不应戴着有色眼镜去打量他们,给他们更多的善意、尊重与包容,这本身就是一种无声的安全力量。

  种下安全籽,开出平安花、结出幸福果,靠的是企业“换脑子”的决心,靠的是监管“帮到底”的恒心,靠的是社会“多善待”的良心。筑牢“压舱石”不是一日之功,拧紧“螺丝钉”也非一劳永逸,只要一棒接着一棒跑、一茬接着一茬干,就能把“纸面规章”淬炼为扎扎实实的“现场行为”。愿每一次下井,都能平安归来;愿每一座矿山,都能成为矿工安心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