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潇逸 谭力榕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加速融合,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深刻改变了传统生产方式。数据成为核心生产要素,算法主导劳动过程,催生了数字劳动、平台劳动等新型劳动形态。这些变化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提出了严峻挑战,同时为其理论拓展提供了新的契机。通过分析数字经济时代劳动形态的嬗变与理论冲突,验证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核心原理在当代的适用性,并探讨数字经济语境下的理论拓展,最后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批判维度出发,提出实现数字时代劳动解放的路径。
数字经济时代劳动形态的
嬗变与理论冲突
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正在重构劳动对象的属性体系。数字劳动以数据为核心,其对象既具备物理载体,又呈现虚拟形态。用户点击、浏览行为等行为数据,经由传感器和算法转化为生产资料,形成“数据—流量—价值”的转化链条。马克思曾指出:“资本的趋势是赋予生产以科学的性质。”这种趋势在平台经济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数据处理正逐步取代传统生产资料,成为价值创造的新支撑。然而,与工业时代原材料的有限性不同,数据具有非竞争性和可无限复制性,使劳动对象突破了稀缺性约束,却同时加剧了数据垄断:全球90%以上的用户数据集中于少数巨头平台,形成了“数据寡头”格局。
与此同时,平台架构正在重塑劳动组织的结构维度。通过算法的介入,平台劳动呈现出时空离散、关系灵活与控制隐蔽的多重特征。以外卖骑手为例,表面上他们可以自由选择接单时间,实则受限于算法设定的奖惩机制,不少人日均工作超10小时;网约车司机的收入也被算法动态调控,最高抽成为30%。这种“去雇主化”的劳动关系,促使马克思所描述的“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从属”逐步演变为“实际从属”,平台企业以技术中立的外衣掩盖了资本对劳动的新型剥削。
零工经济催生了劳动主体的身份裂变。数字劳动者往往同时具备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双重身份:短视频创作者既是价值的生产者,又是平台数据的贡献者;外卖用户在享受服务的同时,其地理位置信息也在不断滋养着平台算法。这种“产消合一”现象模糊了生产与消费的界限,使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中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划分受到挑战。当点赞、评论等用户行为被纳入价值体系时,无偿劳动与有偿劳动的边界愈发模糊,形成了数字时代独特的“劳动殖民化”现象。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
核心原理的当代验证
数字劳动形态虽然发生巨大变化,但其本质仍可用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加以解释。首先,数字劳动依然是抽象劳动的体现。无论是数据标注员为AI系统训练提供素材,还是主播通过语言与场景营造带货,实质上都是脑力与体力的耗费,其价值量依然由社会平均劳动时间决定。正如马克思所言:“劳动是人的本质活动。”尽管劳动形式已由体力主导转向脑力主导,由集中劳动转向分散劳动,但劳动本质未改。
其次,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计量方式正被算法重塑。外卖平台通过大数据确定“合理配送时间”,将个体劳动时间转化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电商平台则基于用户行为优化展示页面,其劳动效率标准由算法实时调整。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这种“数字必要劳动时间”依然符合社会平均劳动熟练度和强度的基本原则,只是计量工具从市场竞争转向了技术系统。例如,外卖平台的算法会根据路况、订单量等因素动态调整配送时间,这种时间调整实际上是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一种量化和优化。
最后,劳动二重性原理在数据商品中得到新体现。数据商品的使用价值在于其信息承载和应用功能,而其价值则来源于数据收集、清洗、分析等抽象劳动。例如,某电商平台通过分析海量用户数据形成信用评分系统,每年创造数十亿元收益,而这背后凝结着数据工程师和算法专家的劳动。马克思提出“商品二重性源于劳动二重性”,这一原理在数字经济中依然成立:具体劳动赋予数据商品特定用途,抽象劳动决定其交换价值。
数字经济语境下的理论拓展
数字经济推动了价值创造领域的边界突破。非物质生产已成为价值创造主阵地。云计算工程师、AI训练师等群体,虽不直接生产物质产品,却支撑着社会再生产体系。据统计,全球数字经济增加值中,超过六成来自数据相关劳动,价值创造重心已明显转向数字服务领域。
同时,价值分配机制日益异化。平台垄断导致剩余价值严重向资本方倾斜。例如,苹果应用商店向开发者收取30%佣金,谷歌控制90%的流量入口。这种“数字圈地运动”加剧了价值分配的不平衡:2023年,全球十大互联网企业利润总额高达8300亿美元,而平台劳动者的平均收入却不足传统行业六成。数字资本通过算法垄断获取超额剩余价值,不再依赖工厂围墙,而是通过对数据产权的把控强化剥削边界。
与此同时,劳动异化现象被技术强化。算法加剧了劳动异化的四重规定性:外卖骑手因超时被罚,体现了“劳动产品与劳动者对立”;网约车司机被强制接单,反映“劳动活动与劳动者对立”;数据标注员陷入机械重复,导致“人的类本质与人对立”;用户隐私被平台攫取,则体现“人与人关系的异化”。斯坦丁提出的“流众阶级”概念,精准描述了数字劳动者的困境:他们被困于稳定的不稳定,缺乏基本保障。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
批判维度
数字时代科技进步与社会正义的失衡日益突出。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隐私侵犯等问题屡见不鲜,印证了马克思所言“资本推动科技发展的同时,必然带来社会对抗”。要实现技术与公平的平衡,需要政府、企业与社会三方共同治理:政府应强化制度供给,通过完善数据安全、反垄断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划定数字资本的运行边界;企业需重构技术伦理,将社会责任嵌入算法设计与数据应用全流程;社会则要激活公众参与,通过行业组织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等多元渠道形成治理合力,从社会基础层面推动技术进步回归服务公共利益的本质。三者协同发力,才能回应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资本无序扩张的批判,实现技术赋能与社会公平的良性互动。
平台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也日益激化。技术进步服务于垄断利润而非社会福利,谷歌、亚马逊等企业虽技术领先,却制造出平台方与劳动者、商家间的深层冲突。马克思揭示的“生产社会化与私人占有”矛盾,在数字时代表现为“数据生产社会化”与“数据产权私有化”的对立。这种矛盾引发系统性风险,2023年全球数据泄露损失高达4.5万亿美元,警示着平台资本主义的不可持续性。
实现数字时代劳动解放的路径
实现数字时代的劳动解放,亟待多维突破。在价值分配上,推动“数据红利”回馈用户;在劳动保障上,纳入平台劳动者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算法审查机制;在技术伦理上,确立“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拒绝算法对生存权的支配。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追求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这一理想在数字时代仍具有鲜活生命力。超越平台资本主义,迈向数据共享、算法公开、劳动民主的社会形态,是数字经济走向公平与正义的应有之路。
数字经济并未否定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而是为其提供了新的实践场域。从数据成为劳动对象到算法控制劳动过程,从平台重构雇佣关系到零工模糊劳动边界,这些变化都可在劳动价值论的理论框架中得到解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生命力,正在于其能够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无论劳动形态如何演变,资本剥削劳动的本质不会改变,追求人的解放的价值立场不会改变。在平台资本主义盛行的当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不仅是理论创新的需要,更是构建数字时代公平正义秩序的必然要求。
(和潇逸、谭力榕,云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