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钱坤 索建鑫 牛瑞阳
随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传统粗犷式发展的弊端日益凸显。为了推动整个社会的绿色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目标,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更是明确了绿色发展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所起的重要作用并强调,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过程中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同时部署了四项具体工作,即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然而,在国家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背景下,与绿色发展要求背道而驰的现象仍然层出不穷。小到个人日常生活中的铺张浪费,大到个别企业“顶风作案”偷排偷放,污染环境等。非绿色行为为何屡禁不止?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
首先,获利是首要动机。理性经济人强调,人往往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企业作为典型的经济人,逐利是其天然动机。净收益等于收入减成本,利益最大化的途径包括增加收入或降低成本。而绿色发展对企业来说,通常很难带来立竿见影的收益,且未来收入也充满不确定性甚至可能导致短期收入降低。同时,绿色发展还需要较大的资源投入,这无疑会增加成本。在收益不确定的情况下,这部分资源投入还可能成为沉没成本。显然,从短期来看,绿色发展带来的收入降低和成本增加,与利益最大化目标背道而驰。科斯定理指出,资源都是有限的,在市场调节下,资源会自发流向获利更大的领域。因而,在利益的驱动下,企业更愿意从事非绿色行为,导致违背绿色发展的事件屡见不鲜。
其次,违规成本低是重要的推手。广义的成本既包括直接投入成本也包括可能的预期损失。而对于非绿色行为,违规成本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潜在损失。然而,就现阶段而言,一方面,有关不利于绿色发展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与违规带来的收益相比,处罚力度相对较轻;另一方面,违规行为本身隐蔽性强,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导致监管部门很难察觉到违规行为,无法对其进行处罚。在这种情况下,违背绿色发展的行为很可能不会被处罚,降低了违规成本,变相增加了违规收益。因此,法律监督体系薄弱导致的违规成本低成为了污染行为的重要推手。
最后,绿色发展意识薄弱是根本原因。纵观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是必须要经历的一个阶段。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采取了以环境污染换取经济增长的方式。路径依赖理论强调,固有技术或制度会在惯性的作用下不断自我强化,难以做出改变。而中国传统高污染和高耗能行业,已按原来的生产经营模式成功运行了多年,思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固化,绿色发展的意识淡薄,主动进行绿色转型的意愿较弱。意识决定行为,因而,绿色发展意识不强成为了非绿色行为不断出现的又一重要原因。
由此可见,有利可图、违规成本低和绿色发展意识薄弱成为了拉动非绿色行为发生的“三驾马车”,似乎非绿色行为也“情有可原”。然而,对于非绿色发展行为的放纵最终会带来严重损失,不利于“双碳”目标的实现。
一方面,会给行为企业自身带来损失。首先,我国未来要走绿色发展的道路,会不断加大对违背绿色发展行为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强度。根据墨菲定律,无论坏事情发生的可能性有多低,它总会发生,并引起最大可能的损失。在监管日益严格的今天,违规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和被处罚的力度会越来越大。一旦出现违背绿色发展的行为,迟早会被发现并处罚,轻则罚款,重则承担法律责任,最终导致企业承受巨大的损失。其次,绿色发展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企业身为人类社会中的一员,不能违背绿色发展的潮流。个人和企业作为复杂活动的综合体,一旦绿色发展成为瓶颈,将会严重制约其整体发展势能,甚至会影响其生存。因而,违背绿色发展的个人或企业,将会遭受巨大损失,甚至无法在社会上立足。
另一方面,还会给整个社会未来的发展带来不可逆的伤害。首先,公共地悲剧理论指出,公共地作为共有资源或财产,每个人都有使用权,并且没有权利阻止他人使用,最终会造成资源过度使用和枯竭。自然环境中许多公共资源属于“公共地”,个人和企业都可以随意使用,如果不加以制约和管制,公共地悲剧最终会上演。其次,社会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会诱使他人仿效,甚至愈演愈烈。违背绿色发展的行为同样如此,如果一个人或一家企业的违规行为没能被及时制止,就会有越来越多的模仿者,最终愈演愈烈,进而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劣后果,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企业反而无法生存,最终给整个社会造成无法承受的损失。最后,量变引起质变,当环境不友好的行为积累到一定程度,势必会给整个生态系统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生态系统不是一代人的私有财产,而是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重要保障。因而,追求绿色发展是人类社会长久生存发展的必然要求。
由此可见,杜绝“非绿色”行为,坚持绿色发展势在必行,亟需采取有力措施。
第一,个人层面。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树立绿色发展意识,例如低碳出行和光盘行动等。同时及时劝阻他人的非绿色行为,积极响应国家绿色低碳的号召,主动宣传绿色发展理念。
第二,企业层面。提高资源利用率,安装污染物处理设备,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积极绿色转型,勇于承担和面对转型的阵痛期,淘汰高耗能生产线,推动绿色化生产;主动披露相关信息,积极接受政府和社会大众的监督;大力开展绿色创新,招聘和培养高素质绿色创新型人才,加大创新资源投入。
第三,政府层面。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速转变,积极培育以低碳高效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调整改造传统产业和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重点产业的绿色化生产;加快建立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对绿色技术发展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形成绿色生产技术开发示范效应;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引导公众自觉选择节约、环保、低碳的消费模式。
第四,社会层面。树立绿色发展的社会意识,严厉谴责破坏环境的行为,塑造整个社会的绿色发展风气,为绿色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督促个人和企业规范自身行为,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
绿色发展,从来都不是一个人、一家企业的绿色发展,走绿色发展之路,需要凝聚整个社会的力量。整个社会形成合力,坚持绿色低碳,共同推动“双碳”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