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日前召开扩大会议,提出要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中央企业牵头建立更多的创新联合体,加大重点技术布局和全链条融合创新力度,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化全链条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世界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国务院国资委强调,国资央企要紧紧围绕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积极锻长板、补短板、强基础,勇做科技创新的排头兵,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国务院国资委提出,要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指导推动中央企业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企业着力提升原创技术需求牵引、源头供给、资源配置、转化应用能力,为保障我国产业安全、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打造可靠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等优势,深度参与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王希)
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农垦两项行动
推动粮油产能提升
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农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方案》,将集成推广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着力提高农垦单产水平,开展社会化服务示范带动地方提高单产水平,为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为充分发挥农垦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中的国家队作用,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农垦两项行动方案。方案明确,用3至5年时间,实现农垦系统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30亿斤,带动地方粮食增产70亿斤,共计带动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100亿斤。到2030年,农垦粮油等主要作物单产水平再上新台阶。
方案提出,重点选择东北、黄淮海、长江中下游、西北、华南等五大优势区域内的相关垦区和农场,围绕大豆、玉米、水稻、小麦、油菜、棉花、甘蔗等作物,集成推广适宜不同生产区域、不同耕作制度的先进成熟技术模式。(于文静)
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政策再优化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
公告明确,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公告,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据介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专项优惠政策,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基式优惠方式的一种。通俗来讲,就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除可以按实际支出的金额扣除外,还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多扣除一定比例,从而实现对企业研发行为的激励促进。企业研发投入越多,所减免的税款也就越多。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在调查研究过程中,收集到企业希望增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享受时点的诉求,并针对诉求开展专题研究,会同相关部门最终形成优化调整措施。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细化征管操作办法、调整信息系统、组织宣传辅导等,确保政策如期顺利落地。(王雨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