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18日 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新闻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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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立法拓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


    旨在拓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的《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16日经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条例从创业扶持、创新推动、市场开拓、财税支持、融资促进、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了各方主体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举措和责任。例如,为降低中小微企业创业的制度性成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优先支持通过工业用地整治改造、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方式,保障小微企业园建设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所属的检测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费用。

    在财税支持、融资促进方面,条例明确各级财政应当在预算中安排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和完善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风险补偿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持续补充机制等。

    在帮助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方面,条例规定政府采购不得对中小微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产品纳入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并要求政府通过支持境外参展、组织商务洽谈等方式,提高中小微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并为中小微企业开展跨境投资贸易提供指导和帮助。(李平 林光耀)


两部门明确多项个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6日发布公告,明确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公告明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此外,公告称,《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中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新华)


中欧加强地理标志合作


    地理标志保护对于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传承传统文化、促进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16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中欧加强地理标志合作,截至目前双方累计实现244个产品的互认互保,有效扩大了我国地理标志的国际影响力。近年来我国积极开展地理标志对外合作,落实中欧、中法、中泰等地理标志保护方面的协定、协议,参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地理标志保护国际合作。其中,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是我国签订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双边条约。近期,中欧第二批清单互认取得新进展。

    张志成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了来自欧盟的175个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覆盖了西班牙、法国、意大利、德国、希腊等22个欧盟成员国,产品类别集中在葡萄酒、烈酒、肉制品、奶制品和橄榄油等5大类别,占清单总数的90.9%。欧盟委员会也受理了我国的金华火腿、太平猴魁茶、富平柿饼、泸州老窖酒、涪陵榨菜、宁夏枸杞等175个地理标志的申请,产品类别覆盖了酒类、调味品、茶叶、肉制品、中药材、手工艺品、水果等。中欧双方已顺利完成350个产品清单公示工作。(王琳琳 张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