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8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创新“法治+统战” 打造威远模式六大样态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郑泰安 郑文睿

  在推动统战工作法治转型并开展“法治+统战”试点示范过程中,四川省威远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加强和改进对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引领,持续拓宽维护统战成员合法权益的渠道和平台,依法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依法巩固和发展全县爱国统一战线,有效实现“法治+统战”工作质的提升与飞跃。透视威远县的“法治+统战”工作,实际上是对“统战事业在法治中的践行”和“法治元素在统战中的注入”二者的有机结合、无缝对接与有效衔接,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可借鉴的法治示范。威远创新模式具体呈现出六大提质增效样态。

  理性包容样态

  “法治+统战”工作涉及主体广泛,针对不同的主体有着不同的行为要求。为充分实现“法治+统战”工作行为主体和行为方式的有机匹配,秉承体系化与类型化的思考方式,对于公权力主体,应当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为方式;对于私权利主体,应当坚持“法无禁止皆可为”的行为方式。相应的,实践中主要表现为“法治+统战”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列举。然而对于权力(清单)/权利(清单)之间的“真空”地带或“灰色”地带,则成为实践中的难题。对此,威远县秉承理性包容的态度,通过协调关系、增进共识实现好商量、会商量、能商量的团结局面,弘扬法治理性精神,打造理性社会,有效化解权力(清单)/权利(清单)之间的“真空”地带或“灰色”地带所带来的实务困境。

  秩序井然样态

  威远县坚决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不仅使得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各自能够充分实现优化,相互之间还可以通过互动促进以不断巩固各类环境的温馨和谐局面,确保各类秩序井井有条。然而,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的“……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还需要创新性和创造性地做好对权力主体的“政治”体检。坚持问题导向,利用审计手段,与纪委巡视紧密配合、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查实问题,落实整改。通过对权利主体和权力主体的两面用力,形成叠加效应,放大秩序井然效果。

  活力迸发样态

  威远县坚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通过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一视同仁,一体保护,推动法治经济发展。整合38家部门(单位)主体,形成五类“法治+统战”主体,笃行致远聚人心,凝心聚力见成效。具体通过引领主体实现党建引领指方向,通过平台主体借助桥梁纽带迸活力,通过护航主体践行保障有力稳秩序,通过宣传主体促进舆论引导聚人心,通过执纪主体确保监督问责正风气,五大主体合力助推活力迸发。充分团结和调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在法治框架内奋发拼搏、昂扬斗志。没有活力或微弱活力的,使其迸发强劲活力;已经迸发强劲活力的,使其迸发新的更加强劲活力。

  源泉涌流样态

  威远县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法治+统战”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做好法治引领,一方面要实现权利性规范所起到的积极追求的引领功效和义务性规范所起到的消极适应的引领功效,为源泉充分涌流做好保驾护航。另一方面,要使得民营企业形成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治理、依法维权的法治效果,充分调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对创造社会财富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建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立志愿服务队、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并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合法经营和发展提供更多创造财富的机会,使其在法治框架内源源不断获得最优收益,实现经济价值与法治价值的统一。

  持续三创样态

  当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威远县凭借统战的平台、纽带、桥梁作用,发挥团结功能,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其中,尤其是通过鼓励创业、坚持创新、助推创造加速民营经济提档升级和优化民族宗教依法治理。特别是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基因检测和基因编辑为核心的新一轮新科技革命将对创业、创新、创造产生巨大影响,威远县积极回应改革需要,引导民营企业做公平市场竞争的参与者、创造者、维护者、实践者甚至是领跑者,增强县域内各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团结力、亲和力,促进宗教事务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体系化、实体化、实战化。

  预期安全样态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其中所包含的安全需求,表明人们需要稳定、安全、受到保护、有秩序、能免除恐惧和焦虑等。法治的最佳样态即是安全,威远县秉承行为模式与行为后果相匹配的作法,确保预期安全。具体而言,法律规范通过“必须为、禁止为、可以为、倡导为”等设置权力和责任、权利和义务来实现行为模式与行为后果的匹配,要求行为主体在法治的框架内行事。当行为主体的行为模式逾越法律红线,与“必须为”所指向的强行性规范中的强制性规范或与“禁止为”所指向的强行性规范中的禁止性规范相冲突,就应当预见其不利后果,法律也应当对其苛加不利后果。当行为主体的行为模式在法律绿线之内,即使从事了与“可以为”所指向的任意性规范或“倡导为”所指向的倡导性规范所不同的行为选项,是不会被苛加不利后果的。

  (郑泰安,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郑文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