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不断创新乡村振兴推进机制,实施清单制管理,建立“四项清单”,助力乡村治理,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立村级事务清单,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出台了《关于深化村(社区)减负增能的指导意见》,梳理村级重大事项和一般事务工作,实行流程化管理,明确社区(村)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主要事项27项、村(社区)协助办理事项44项、社区(村)工作负面清单7项,建立起了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通过规范办公和服务用房空间管理、严格控制对外挂牌和内部标识、规范宣传标语口号,不断精简“表”、精简“会”、精简“事”,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过多的行政事务,切实为村(社区)减负。
建立行政权力清单,提高履职服务能力。该市已全面完成对乡镇现有属地事项和法律法规直接赋予行政权力的梳理和清理,指导各县(市、区)编写和印发了各乡镇(街道)的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和权责清单,明晰了乡镇对群众管理和服务职责,提高了处理乡村复杂问题的行政效率。同时,在全市积极探索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权力下放试点,不断推动行政审批、综合执法重心下移,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其中,绵竹市汉旺镇承接了绵竹市行政审批局委托的93项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扩大了市场准入、规划建设、投资立项、农业农村、城管交通、社会事务等方面管理权限。
建立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服务指导清单,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一是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梳理了《德阳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同时,按照“均等化、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结合各区(市、县)镇村的承接能力和实际办件需求,形成了《德阳市2020年下沉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分批次推动直接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下沉至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站)、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截至目前,全市已下沉202个公共服务事项到乡镇。二是不断拓展为民服务范围,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根据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统筹推进城乡低保、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计生、土地流转、就业培训、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政务服务事项和党群事务,以及水、电、气、电视、通讯、户籍管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构建了“县级审批局—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三级便民服务体系,100%的村(社区)建立了代办点,梳理村级代办服务事项清单135项,各村(社区)因地制宜落实代办事项50-80个,绵竹汉旺试点下沉公共服务事项达180余项。
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印发了《德阳市“清廉村居”建设2021工作方案》,指导各区(市、县)分别制定和落实了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资金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便民服务等集体管理事务,逐项明确承办部门、责任人员、办理要求、联系方式、办理时限等内容,并根据实际定期调整完善。梳理形成村(居)务公开指导目录,指导各村(社区)制定村务公开清单,及时、有效地公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治理指导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