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贵元 评论员
据媒体报道,前不久,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永定镇丽景长安小区发来的“普法订单”:居民们对物业纠纷相关法律知识非常有需求,希望法官们到社区给讲一讲。经过一番精心准备后,门头沟法院普法宣传服务队的12名干警分别走进包括丽景长安在内的6个社区,围绕物业纠纷、邻居关系不和谐等问题,为社区居民、物业代表和业委会委员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据了解,这也是门头沟法院立案庭今年接收的第8个“普法订单”。
门头沟区法院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坚持以居民群众众对法律需求为导向,认真履行普法义务,实打实地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大增强了普法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对化解基层社区各类矛盾纠纷,助推基层社会有效治理、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深受居民群众欢迎。实践证明,“订单式普法”值得推广开来。
事实上,下乡普法宣传基本是年年搞,一般都是选择在县城、乡镇驻地和社区广场或过往行人较多的路口,摆个摊,放几张桌子,戳几块印有法律常识的展牌,拉起时髦口号的醒目条幅,然后,工作人员向过路人和驻足的群众发发传单,放放音乐,热热闹闹搞一场,然后“打道回府”了。这种走走过场的“老套路”做法,难免有形式主义的色彩,早就应该改改了。
毋庸置疑的是,农村和城市社区历来是普法宣传的重点地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比较薄弱,是一个带有不同程度的共性问题。如今,建设风清气正的“法治乡村”和文明向上的“平安社区”,更需要司法助力、法治护航,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由此说来,开展“订单式普法”,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依法维权的需求,这对我们司法部门尤其是基层法院、法庭,坚持与时俱进、改进工作作风,有效利用和节省司法资源,提高普法宣传效果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当下,群众最需要“接地气”“贴群众”“暖民心”的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开展“送法上门”“炕头普法”,现场办案、面对面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也是便民服务的好途径。这样,可以让群众直接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热度。
以往惯用的普法模式,一般都是多以普法部门为中心、为主导。安排确定普法的对象、范围、时间、内容、方式等,均有普法部门“独家确定”,受教育的居民群众一般处于“被动地位”,而且常常会出现普法部门安排的宣传内容并不符合群众的“口味儿”和现实需求,同时,也造成普法部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导致普法效果甚微。
“订单式普法”,无疑是改革创新举措,改变了普法的供需主导关系,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民本理念”,使广大居民群众变成了“主导地位”。司法部门根据群众需求开展普法,实现了精准对接和良性互动,这样可以充分激发和调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与此同时,司法部门要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多搞一些“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和“问卷调查”,及时把握社情民意,做到胸中有数、头脑清晰,积极探索和活化新时代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倡导“群众点菜、司法下厨”的普法模式,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我们司法部门的努力方向和工作目标,为加快“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