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17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强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筑牢党内监督“第一道防线”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山东海洋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苏艳杰

  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是对党员的警示和训诫、体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是党员所在党组织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之责,也是纪委的重要职责。作为国有企业纪委要强化对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调研认识和探索实践,明确问题难点和解决方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筑牢党内监督“第一道防线”。

  一、强化问题导向,明确存在的难题和解决的方法

  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在管党治党中具有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企业纪委要做好这项工作,难度大、标准高。落实“第一种形态”,究竟难在哪里?

  (一)难在转变观念。认识决定态度。当我们对落实“第一种形态”的认识存在偏差时,运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然大打折扣。比如,有的不能正确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没有看到“治未病、防初起”的重要意义;有的认为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是纪委的事,党委只管“大事”;有的认为,落实“第一种形态”费力不讨好,不如查办案件来得痛快等。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抓好教育引导,深学理论,做到学深、悟透、用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落实“第一种形态”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贯穿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

  (二)难在谈话对象不能正确对待。有的谈话对象不能正确对待咬耳扯袖,心理存在抵触情绪,“不领情、不思过、不改正”,认为组织管的太宽、跟自己过不去;有的心里“发毛”,甚至会当面反驳;有的会采取极端行为,客观上给落实“第一种形态”带来阻力和压力。在谈话过程中,不要给谈话对象形成心理压力,要加强沟通交流,让谈话对象打消心理顾虑,让其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让谈话对象清楚,如果没有问题,组织一定会澄清是非;如果有问题,要珍惜组织给的机会,“认错、认账、认组织处理”,改了还是好同志。

  (三)难在方法得当。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纪检人员一定要提前做好“功课”,既要有敢说敢管的正气和胆气,还要讲究科学的方式方法。在语言上不能简单粗暴、盛气凌人、夸大其词,要体现组织的关怀和帮助同志的真诚,表达善意提醒之情,让其相信组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方式上要善于分类梳理,把握好时机,找准切入点,在敞开心扉的交流中教育人、挽救人,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比如,企业纪委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检查中,发现一单位存在违规报销问题,及时约谈了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让约谈对象在感激中认识到了错误,主动配合纪委以此为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抓早抓小在全公司产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教育效果。

  二、强化制度建设,推进“第一种形态”常态化

  “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问题”,企业纪委要从建立制度入手,深入推进“第一种形态”的运用。

  (一)完善工作制度,为践行“第一种形态”提供制度保障。谈话提醒是“治病救人”的良方,但很多“老好人”碍于面子,开不了口,不敢担当。企业纪委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确定制度建设的重点,做到科学、管用、长效。建立教育约谈提醒机制,明确教育对象和问题,分层分类有目的实施约谈提醒,视情处理曝光,起到警示作用,为实践“第一种形态”奠定制度基础。

  (二)落实“两个责任”,为践行“第一种形态”提供运行保障。实践证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能不能担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有没有抓住。公司党委要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第一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公司纪委要自足主业主责,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日常监督和精准监督。

  (三)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为践行“第一种形态”提供样板。公司纪委积极协助公司党委在关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上,梳理完善决策程序,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对议事规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进行一一明确,确保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落实落地。

  三、强化党内监督,推进“第一种形态”精细化

  全面从严治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责任主体在各级党组织。各级党组织要把功夫下在平时,使党员时时处处感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

  (一)强化日常检查监督,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了解企业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考核细则进行考评。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对落实不到位的视情采取约谈、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的形式进行追究。与此同时,将日常检查结果与年终考核评价直接挂钩,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小毛病”与“大问题”的界限,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二)强化作风监督,坚决抵制“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规定,对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招待管理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强化监督检查和“第一种形态”的落实,坚决抵制“四风”。在廉洁风险易发期,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做到“十个严禁”,严防“节日病”发生。强化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探索新形势下反腐败融合协调机制,形成覆盖更广、触角更灵、监督更深、协作更畅的监督方式。

  (三)强化纪律执纪监督,促进规范履职。紧紧围绕“六大纪律”、行业规范和企业规章制度,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人员,主动查找问题线索,督促规范履职。创新监督模式,将企业效能监督作为不断强化监督、督促企业推进重点工作的有效手段,强化“管理再管理、监督再监督”的作用,及时排除廉洁风险点和经营风险隐患,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