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的加班模式,其有违法定工时、有损员工健康、有失人性化管理的违法与悖德的行为不当显而易见。
■ 张玉胜 职员
“996”,一个频频出现在社交网络吐槽中,却几乎从未出现在公司“明文制度”里的词汇。连日来,因拼多多接连出现员工猝死、跳楼、被辞退等事件,再次引发舆论声讨与关注。12日,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联系到该被辞退员工,回顾事件始末。而“996”这一既层层加码被公开执行,同时又讳莫如深的敏感词汇背后,所反映的畸形加班文化值得深思。(1月13日《新华每日电讯》)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这是既维护企业经营和发展利益,也遵循生理特性、契合作息规律、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正常工作节奏。反观“996”的加班模式,其有违法定工时、有损员工健康、有失人性化管理的违法与悖德的行为不当显而易见。
在现实职场中,由于面临突击任务或特殊情况,企业经营和员工劳动不可避免会遇到加班加点的超时工作情形,但国家对这种“必要”的加班,也附加了相应的“规矩”约束。《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条规中“协商”“健康”“时长”三个关键词,就是法律对企业实施员工加班的限制性前提。而“996”的畸形加班,则无疑是把加班由“临时”演变为“常态”,甚至成为一种被扭曲的所谓“文化”。
纵观互联网大厂们对畸形“加班”的乐此不疲与大行其道,其秘而不宣和套路诱导的忽悠手段让人无语。比如,企业对超长、过度的“加班”从来不会明说,更无“白纸黑字”的制度宣示;甚至把“996”说成是一种“福报”,并以免费班车、免费餐券、免费打车的“福利”套路,一步步套牢员工们“自主自愿”地加班。这种“套路”既让畸形加班拥有“多劳多得”的合法外衣,也让投诉“加班”的维权举证变得困难重重。于是,在社交平台上就出现了年轻人一边加班一边吐槽“996”的尴尬情形,而有员工对此表达出“愤怒(加班不断突破底线)、无奈(加班带来高薪酬)、惋惜(数千个‘我’仍滞留其中)”的直言,更道出了人们五味杂陈的难言情结。
畸形加班文化的要害,在于诱导劳动者以透支健康的超负荷工作量获取丰厚薪酬。破此痼疾不能指望企业靠道德自觉来解决超时加班困局,既需包括唤起劳动者勇于维权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保全意识,监管执法者摒弃“民不告、官不究”旧思维,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的双向用力;也需从企业建立健全工时协商机制,行业科学制定劳动定额,立法明确界定“过劳死”标准,政府加大执法惩处力度等多个层面综合施策,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尤其是将“过劳死”纳入工伤赔偿的认定范畴,更会倒逼企业矫正“超时加班光荣”的认知偏差,并因顾忌得不偿失的违规成本过高而摒弃加班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