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9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花钱免排队”需要两个前提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张玉胜 职员

  近段时间,火锅店花钱可插队、旅游景区花钱买快速票可免排队引发热议。有人认为,此举侵犯了其他消费者的权益。也有人认为,花钱买优先无可厚非。对此,专家指出,商家推出VIP优待措施必须履行事先告知义务,充分尊重和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否则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10月14日《工人日报》)

  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先来后到”的依次排队早已司空见惯,对“插队”“加塞”现象的诟病也同样心知肚明。但在僧多粥少、供不应求的特定语境下,却有一种“花钱免排队”的优先特权在饱受争议中悄然流行。判定此举是否公平,关键要把握好两个关键环节:即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不损害其他消费者利益。

  从表面看,为花钱买优先者开辟绿色通道,让其享受到“特别关照”的特殊礼遇的确无可厚非。毕竟这种优先“特权”是花钱买来的,付出了相应成本,且并未侵犯到其他消费者的利益,只要你愿意付费,同样可以享受到。但其背后的逻辑却未必合情合理,确保其公平需要附加必要的前提条件。

  首先,要确保消费者的充分知情权。判断公平与否,人们的第一感知就是要“站在同一起跑线”。让每一个消费者拥有一视同仁的知情权和参与机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以及公平交易的权利,如果商家在事先未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出现付费插队或倒号插队行为,就涉嫌侵犯了其他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其不合理和不公平显而易见。

  其次,不得损害其他消费者的权益。从严格意义上讲,“花钱免排队”应该是买到了“优先”服务的快速通道,或者叫做“另辟蹊径”,不能简单等同于一般认知上的“加塞”或“插队”。随着差异化服务越来越多,人们更应该理性地去看待这种现象。服务项目往往是根据市场需求应运而生的,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用钱来买时间、购舒适。就像银行里的VIP窗口,机场里的贵宾通道、景区花钱买快速票以及地铁里的商务座等等。也就是说,“花钱免排队”的前提是不影响其他人办事、乘机和观景。

  但如果“花钱免排队”直接或间接地损害到了“未花钱”的其他消费者利益,就造成了实质上的不公平。比如,面对同一个游乐设备,由于受接待能力的限制,一部分“花钱免排队”的人走快速通道优先到达游乐场,快速参与到自己想玩的项目。这就必然造成另一部分没有花钱而缓慢排队的人购买服务的成本提升,延长排队等候时间,缩短享受服务的时间。这显然有悖社会公平。故此,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提醒:即便履行了事先告知义务,在执行“VIP优待”排队规则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或减少对其他非VIP消费者权益可能带来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