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10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最惨创业者事件引发对赌回购热议, 浙江省及杭州市行业协会举行专题研讨会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8月2日,由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省股权投资行业协会、浙江省创业投资协会、杭州市创业投资协会联合主办的“股权投资中‘对赌回购’”专题研讨会在杭州举行。研讨会针对“最惨创业者”事件带给行业的影响,共同探讨了如何构建诚信的创业环境,维护良好的创业创投生态等问题。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大学教授李有星主持研讨会。

  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唐国华、叶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俊海等法律专家,从“最惨创业者”事件出发,详细阐述了“对赌回购”中的法理与情理问题。专家认为,投融资是民商事活动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相关各方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等民法原则。与会专家从多个角度剖析了“雷龙案”,从案件本身来看,该案涉及的一审、二审判决书对相关法律问题已经分析得很清楚。涉案各方如果对已生效的判决存在异议,建议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解决, 依法行使权利。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通过互联网发声时,要尊重司法权威,要注意不得侵犯他人权益。专家呼吁通过完善创投行业的体制和机制,打造出一种包容、普惠、多赢共享的创投生态环境,保护投资人及创业者的利益。投融资双方应该提升法制意识、契约精神和守约观念,共同营造出合作共赢、平等诚信的创投关系。健康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是创新创业持续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需要投融资双方共同珍惜与维护。

  作为股权投资的重要参与者,研讨会邀请了华睿投资、杭高投、浙商创投、普华资本、金沙江联合资本、浙江赛伯乐投资、盈动资本等知名机构参加。与会投资人表示:“对赌回购”条款是投资人与创业者之间的一个平衡,是对创业者过高估计项目价值的补充。风险投资是配置资源的平台,为有梦想的创业者提供资本、资源、服务等。对于想获得风险投资的人,必须要建立一个强大的责任意识,创业者最重要的禀赋就是契约精神。社会应该了解,投资机构是资金的管理者而不是所有者,因此也要承担信托责任。“最惨创业者”事件在网上发酵,极大地影响了创业者与投资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也影响了投资人的投资热情,而最终损害的一定就是创业者的利益。

  在创投机构代表发言之后,受邀参会的创业服务机构和创业者代表叶凤、王虹、张登攀、方琴、曹晓东等,针对“最惨创业者”事件发表了各自的看法。代表们表示,作为创业者来说,融资过程中签署“对赌回购”协议,确实会带来较大的压力,也承担一定的风险。为了融资要签“对赌回购”协议,应明白自己可能要承担的结果。在真的触发时创业者如果不讲诚信,实际上会给创业者的形象抹黑。从整个创业生态上看,“对赌回购”能满足创业者的融资需求,是有存在价值的。有的创业者缺乏对资本的敬畏,以为拿钱很容易,花钱很舒服,却忘记了自己创业的方向和初心。整个创业生态需要一种“优胜劣汰”的机制,要对不诚信、不努力的创业者进行惩罚,“对赌回购”就具有这样的功能。几位创业者代表呼吁投资人能够给予优秀创业者更多的宽容与支持,同时相信“最惨创业者”仅仅是个例,绝大多数创业者们都是讲诚信的,是珍惜良好创业生态的。

  浙江省创业投资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顾斌、浙江省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陈桦、杭州市创业投资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傅强,就如何维护良好的创投环境发表观点,他们表示,回顾创业投资的发展历程,今天的创业投资比起八、九十年代已经有了非常蓬勃的发展,其中退出机制的改善是最重大原因,而回购机制在任何时代的退出机制当中都是非常关键的一部分。“最惨创业者”事件在互联网上发酵,短期内对行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当前社会对风险投资领域了解不足,这个行业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协会要推动完善相应的行业政策,同时要让大家真正理解这个行业运作的不易,理顺创业者与投资人的关系:创业和投资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产业链共同体,是伙伴关系,大家都是完整的生态里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与会者一致认为,在创新创业蓬勃发展,投融资十分活跃的当下,绝大多数项目中,创业者与投资者都关系和谐、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共生共荣,投融资环境处于良性发展的轨道。不诚信的创业者是个别的,但也需引起行业的高度重视。健康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是创新创业持续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需要投融资双方共同倍加珍惜与维护。

  (供稿:活动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