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振华 职员
据云南省环保厅报道,今年1月至6月,云南省共计出动执法监管13806人次,检查企业16721家次,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18起,罚款7207.55万元,责令13家企业限产停产,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4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起。
“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为何环境违法案件依然高发?笔者认为,离不开违法成本远远小于守法成本的制约,离不开体制建设与执法机制的依然落后,离不开市县区环保深度监管的依旧滞后。这就需要从环保监管五大本源上狠下功夫。
其一,不等不靠加力市县区生态环境委员会体制建设。参照河长办管理模式给编制,设专人和专门工作经费,健全好市生环委议事规则,建立好县区生环委议事规则,充分发挥生环委统一调度、协调、监督、考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大气污染防控的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和市县区之间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其二,不缓不拖加速推进环保融入各级政府网格化管理。按照各级政府为一级网格、直属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为二级网格、社区居委会和村为三级网格的模式,将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处置统一融入现有各级政府的网格化管理之中,实现网格管理体系共享,设立空气质量监管子目录,推行党政主要领导为总网格长,分管负责人为网格长的新机制,层层明晰相应人员的职责及失职追责程序,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第三,不偏不倚加快拉网式排查和从严处置问题到位。每季度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全面摸清影响空气质量的原因,要有效涉及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各种涉及空气污染的场所,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治到位,对偷排偷放、扬尘飞舞等环境违法行为顶格处罚,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第四,不折不扣加大资源投入推进空气质量有效提升。增加实时监测布点,增加污染源实时自动监控设备,深入实施“千里眼”计划,实现污染源布点在线监测;以省、市、区县、乡镇为单位,建设由监测点组成的“天网系统”,实现精准到乡镇街道的环境空气质量24小时自动监测;建设空气质量数字化监控指挥中心,增强互联网+监管的现代监管能力。
最后,不软不迟加实动真格考评和失职过硬追责到底力度。将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创建任务分解到各地,每月通报考评,对排名靠后的约谈和经济处罚、对排名靠前的奖励;建立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奖惩机制,对节能降耗、减排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奖励,对超标排放和偷排的企业列入不守信黑名单,给予限贷、限制消费等处罚;严查严惩环境违法问题,建议自上而下纪委监委及时主动出击,对问题实行“一案三查”,查业主违法行为,查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查属地主体和部门监管责任。同时,建议检察部门实时介入环保公益诉讼,扎实做到铁拳治理到位。
惟有如此,方能切实阻断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不再出现人为的环境破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