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献波
很多时候,要纠正下属的某种行为,单单靠制度是远远不够的。制度可以解决共性的问题,但解决不了个性的问题。
一家连锁门店的检查人员发现,店员上班期间穿工装的积极性很低。除非强制要求,否则没有店员愿意穿,即便穿上也会在中午出去吃饭的时候换掉。
难道是店员对门店的《着装管理办法》有抵触心理?经过深入调查,管理者发现,不是店员不愿意穿,而是门店的工装设计得太难看,而且透气性很差。这样的工装,当然没人愿意穿。于是,管理者征求员工意见,重新定制了一批款式更为时尚、质地也更好的工装,上述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由此可见,尽管制度的设计者已经竭尽全力想让制度臻于完美,但在不断变化的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再完美的制度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候,需要管理者拿出魄力,敢于审视和反思制度的缺陷,并加以改进,使之更切合实际,也更具人情味儿。
新时代的员工更加崇尚自我,喜欢更自由地发挥和工作。当然,这并不是说可以不遵守规矩,而是可以用“疏堵结合”的方式来进行引导。
员工如水,如果只“堵”不“疏”要求严苛,可能会最终造成“漫堤”的结果;如果只“疏”不“堵”,他们又会“随波逐流”。
比如,员工上班接打手机可能是因为事态紧急,来不及到外面去,管理者为什么不在公司设立一个“绿色通话区”呢?同样,员工的服务质量不高,管理者可以在企业开展每月评选“服务之星”、“微笑之星”的活动,并给予入选者相应奖励,如此服务质量一定会得到很大提高。总之,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问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