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臧瑾
我终于结婚了,嫁给了一个比我大十九岁的男人。
他是省城的一位画家。他可以把我们鲜花盛开的整洁的农家小院,画得一团糟,鸡像狗,狗像猪,鲜花更是一团杂色的乱麻。
他耻笑我不懂时尚的油画。我说不懂画不要紧,懂你就可以了。
我当年31岁了。我的朋友和中学同学早就结婚了。女人这个年纪未婚,在省城如同广告,遍地都是,可在我们这个偏远的小县城,人们议论起来就像议论一个妖怪。
可是,我想嫁给省城。
那个时候,他经常开着他那台满是泥污的黄色越野车来到我的身边,住在我母亲经营的农家乐的一间小平房里。白天画画,晚上喝酒。
他说他喜欢有鲜花和鸡鸣的院子。他还喜欢给我画像,尽管把我画得很丑很不像,边画还边夸我长得如何漂亮。
后来,他在一个月明风清的夜里,柔声细语对我说,他喜欢一切纯朴的东西。久了,我们便相好了。
就这样,我如愿以偿。
他爱人早几年得病去世了。女儿在外省读大学。我们住在他们夫妻共同生活过二十多年的房子里,虽说他换了新的家具,但我的心里还是常常堵得发慌。
我几次暗示他换套新房子,可他总是说舍不得这套房子的那个后院。听他说,这个院子是买房子时送的。而他是冲着这个院子才买的这个房子。
院子约有一个羽毛球场大小,有个木头亭子,有竖起来的一块有很多孔洞的大石头,有花但没有草,没有鸡和狗。
我习惯院子,他却是喜欢。
他可以在院子里呆上一整天,喝茶,抽烟,画画,看飞鸟,看日落,见朋友,大声谈笑;除了吃饭解手。有时他也会进来抱住我吻上一口。
我却喜欢走出家门,面对更大的院子:这座我心仪多年的美丽的城市。
他不让我出去上班。他认为一个丈夫如果不能养活他心爱的女人,是这个丈夫的无能。
他白天画画,我无所事事,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逛街。
多么让人着迷的城市啊!平坦的主干道像一条条宽阔的灰色河流,无数的街道是河道的支叉,迷宫一样,让我如此迷恋。汽车就像活泛的一条条穿梭的小鱼。街道两旁卖什么的都有,可以晒着正午的太阳,一边吃东西一边走路。
人们穿着各式各样的服装,尤其是女人们,争奇斗艳。她们步履轻盈,身上挎着各种不同款式的小包,面容如晴朗的碧空,无一丝愁云。
也许有心事的女人都是不会出门的吧。
这可跟我们县城里大不一样。跟我们县城不一样的,还有就是没人知道你的秘密,没人知道你的年龄,没人议论你的长短。连邻居也只是碰见了点点头,什么都不关心,什么都不知道。
这样的生活是自己在过,跟他人无关。
我沐浴阳光,走在高楼大厦的森林里。一阵清凉的微风从巷子里拐弯抹角吹过来,只是没有山野的味道,有着蛋糕或冰激凌的奶香。城里的冰激凌才是冰激凌,有县城里是吃不到的滋味儿。
该去买点菜了。我的丈夫喜欢吃海鲜。农贸市场什么都不缺,更不缺少热情,商家都大声招呼你。挑选菜品的时候,我的心情很好。这里的基围虾很大,在我们县里也是看不到的。
然而我最喜欢逛的还是服装店。五彩缤纷,眼花缭乱。所有的时尚女装都是为瘦条的女人准备的,我有点胖,但是看一看摸一摸也是一种说不出的享受。
当然,还有装着全人类历史与文明的图书馆。我不爱读书,只是非常喜欢那座图书馆在阳光下格外耀眼的白色房子,据说是全省最大的单体建筑之一。
有时逛一天下来,身子很累,但精神不累,兴高采烈。大多数逛街的结果是一无所获,不是因为不想买,是因为我知道他卖出一张画有多么不容易。
在愉快的日子里,我怀孕了。
这次他终于下了决心,换了一套大一点的公寓,有电梯。只是没有了院子。他常常独自叹气,怀念他从前的院子,那个与他相伴多年有花有亭子有石头的小小的院子。
他说,夏天的院子角落里也会有蛐蛐儿叫,可以听见乡下的声音。接下来,他会给我讲起他当知青的故事。
好在有一个阳台,可以在上面画画。只是为将来儿子(他认定是个儿子)的安全着想,把阳台用不锈钢栏杆封了。一个封闭的半空中的院子
奇怪的是,他的画在新家反而长进了,画鸡像鸡了,狗也像,他的叹息让我不解,说画得像了就说明他越画越糟糕了。
他的朋友来得少了,没有了院子,我跟他说话的时候多了。他说他当知青的第一天,别人都愁眉苦脸,他闻到泥土的气味,看见油菜花波涛起伏,亲切至极。他说他前世一定是个忠实于土地的老农民。
他看着怀孕的我,看着我隆起的肚子,又一次说他喜欢一切纯朴的东西。其间,我们回过几次县城,临别农家乐的时候,他总是显出恋恋不舍的样子。
有一次我们闲聊到他的画。他说有个知名的大画家看了他先前的油画,说大画家们缺少的东西全在他的画里。他套用过来,说他缺少的东西全在一个院里子。
这些话,我都听不懂。
我依然常去逛街。我常去的那像磁铁一样引人入胜的地方,他却有几年不曾去过。他说他的生活与这座城市无关,自嘲自己是一个居住在繁华都市里的农民。
在他眼里,房子就是房子,衣服就是衣服,女人就是女人,街道就是街道,都不是其他。
只有那个比我们县城还要大的中央公园,倒是我们常去的地方。他陪我散步。坐在绿草茵茵的草坪上,我常会想一些事情。很多城里人跟我的丈夫一样,为什么不喜欢大城市的便捷、时尚、变幻、气息、美丽、前卫……而总是跑到那些落后和守旧的地方去,周末的高速路尤其是堵。
我们开始发生一些小小的争执。
他说到底什么是城市?城市就是用钢筋水泥盖住泥土,人们在水泥上行走。我说城市是创造奇迹的地方,一座城市就是一个奇迹。
我们都说不服对方。这不影响我继续逛街,他天天画画。
终于有一天,我们的争执升级成了吵架。
那天我们去听音乐会。他一直在打瞌睡,我虽然听不懂,可是两个多小时悦耳的旋律让我轻松而愉悦。回到家,我们吵架了。
起因很简单。我父亲早已去世,母亲年纪大了,决定把租赁的农家乐转让他人。
我的丈夫不想再一次失去一个可人的院子,何况是一个他跟我相恋的值得纪念的院子。我表明我不想离开这座城市,我喜欢这里的一切,但我需要有人照顾我的这一个时段。
他的决心在争吵过后更加坚定。他请了阿姨照顾我,把他的画具和日用品装上车,吻了我之后,开车去了我土生土长的那座县城。
我们的家在三十一楼。看下去,全是屋顶的山丘,有一条墨绿色的小河从中间蜿蜒穿过。记得他说过的,拥有一条河流是一座城市的幸福。
可是我的幸福呢?这样的我们就开始了两地分居的生活……